根据教育部、广东省教育考试院2024年研究生招生工作有关文件、会议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将我校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复试方式
根据教育部文件要求和广东省有关要求,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综合研判确定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分阶段)采用现场复试和网络远程复试方式进行(详见下文“(四)复试工作安排”),同一招生院所同一专业采取同一种复试方式。
二、工作程序
(一)复试名单确定
1.在国家确定的A类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简称国家线)基础上,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按招生计划不低于150%的比例拟定我校考生进入相关一级学科(专业学位类别)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简称学校线,详见附件1)。学校线是考生参加复试的最低成绩要求。各招生院所可根据本单位学科(方向)特点、生源情况和招生计划数确定不低于学校线的成绩要求或差额复试比例。
考生初试成绩不低于对应报考学科(类别)的学校线为我校第一志愿合格生源。我校第一志愿合格生源须达到院所确定的复试基本要求方能确定为院所复试名单,具体以院所通知为准。
2.各招生院所参照学校线,结合本院所年度招生计划与生源情况,制定本院所《复试录取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拟定各学科(类别)的院所复试考生名单,复试考生人数与统招生规模(招生计划数减去推免生、“5+3”一体化转段生数)比例一般不低于150%,一般在150%~200%范围内合理拟定;对合格生源不足150%的学科(类别)按实际合格生源组织复试。
3.根据2024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学校将继续开展“1+4”创新班,按“硕博连读,中期考核、五年贯通”的培养模式。初试总成绩已达到390分及以上的学术型考生,具有申请攻读“1+4”创新班的资格。复试时,相关院所公布招收“1+4”创新班的导师名单,申请考生由院所按二级学科组织专家组进行统一复试,1名导师至多只能录取1名“1+4”创新班考生。
4.其他已录取推免生、“5+3”一体化转段生无需参加本次复试。
(二)复试资格审查
根据教育部文件要求,复试前必须对考生进行报考资格的审查。要采取“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加强考生身份复核,严防“替考”。审查各招生院所组织进行,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1.复试考生报到、复试资格审查等由各招生院所自行组织实施。
2.严格考生报考资格审查。考生复试时须携带材料到各
招生院所接受审查(现场查验材料为原件,复印件提交存底),资格审查材料不齐全或审查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复试。考生须提供材料见下表:
考生类别 | 现场查验(原件) | 提交存底(下列纸质材料按顺序装订好上交) |
往届生 | 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成绩单、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奖励等 | 1.准考证复印件 2.身份证复印件 3.本科阶段成绩单复印件(需本科毕业院校档案管理部门盖章) 4.毕业证书复印件、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书复印件 5.思想品德考核表 6.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 7.获奖证书或科研成果证明等 |
应届生 | 准考证、身份证、学生证、成绩单、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奖励等 | 1.准考证复印件 2.身份证复印件、学生证复印件 3.本科阶段成绩单原件(加盖公章或审核签章) 4.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5.思想品德考核表 6.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 7.获奖证书或科研成果证明等 8.农村定向免费医学本科生报读中医全科医学专业(专业代码105700,研究方向代码10),请提交经原签约行政机关或定向服务单位同意报考的函到相关招生院所审核。 |
如因特殊原因无法提供部分材料,考生须提前联系复试院所的负责老师,提交书面申请与说明情况,审核通过后方能参加复试。
3.在境外获得学历或学位证书的考生需提供学历或学位
证书以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加分考生: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及“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考生的加分材料提交复试院所,加强对申请加分等有关考生的身份审核,院所报学校研招办统一审核。
5.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农村定向免费医学本科生报读中医全科医学专业(专业代码105700,研究方向代码10),请提交经原签约行政机关或定向服务单位同意报考的函到相关招生院所审核。根据《广东省卫生健康委等七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订单定向医学毕业生就业及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粤卫科教函〔2020〕18号)的规定:“定向本科医学生毕业当年经原签约行政机关或定向服务单位同意后可以报读全科专业临床硕士学位研究生。未经原签约行政机关或定向服务单位同意报读研究生的,或者报读其他类型研究生的,视为违约。”研究生招生院所招生时,加强诚信状况审查,严格录取标准;未提交经原签约行政机关或定向服务单位同意报考函的考生,视为违约,不得录取。如未按上述要求,因故造成最终无法复试、录取,后果均由考生自行负责。
6.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各招生院所要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三)复试内容
1.复试为综合考核,主要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知识与专业素养,临床技能或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创新潜质,外语能力水平等。复试总成绩即综合考核成绩,为以下五部分考核成绩之和,满分为100分。
(1)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满分20分)
复试专家小组注重对考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查;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考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复试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专业知识与专业素养考核(满分20分)
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基础知识的了解与掌握、思维与反应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的发展动态、前沿的了解,专业领域发展潜力等。中医药相关学科还应重点考查学生中医药传统文化、中医思维、中医临床技能等中医药专业素养。
(3)临床技能或科研能力考核(满分20分)
专业实际操作能力(临床技能测试、动手操作能力测试等),或实验操作技能,或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科研潜质等。
(4)综合素质和创新潜质考核(满分20分)
复试专家小组可考查考生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与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情况,事业心和责任感、纪律性和协作性(遵纪守法、团队合作等),人文素养、行为举止、心理健康、表达和礼仪等综合素质;分析与解决问题能力、创新精神和创新潜质。突出对考生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的考核,促进拔尖创新人才脱颖而出。
(5)外语能力水平考核(满分20分)
包括外语听力、口语测试、文献阅读等,重点考查考生外语应用能力。
2.复试综合考核由各招生院所组织,复试专家小组实施。
根据选拔需要,复试阶段可综合运用笔试、面试、实验、实践操作等方式。具体复试安排以各招生院所发布的复试实施细则和复试通知为准,考生须及时查看相关院所官网通知。
(四)复试工作安排
进入学校复试总名单且通过复试资格审核者具有参加学校复试的资格。根据学校实际,我校2024年复试录取工作拟按“三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第一志愿复试(院所内部统筹复试)。3月26日——4月2日,现场复试,我校第一志愿合格生源,且达到院所确定的复试基本要求后进入院所复试名单的考生,参加院所一志愿专业复试和院所内部统筹复试。
第二阶段,第一志愿复试(校内统筹复试);调剂复试。4月10日——4月14日,现场复试,第一阶段复试未被录取的我校第一志愿合格生源,以及申请调剂到我校开放调剂专业(具体专业以届时研招网调剂服务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的考生,参加学校第二阶段复试。
第三阶段,学校统筹调剂复试。4月17日——4月下旬,现场复试或网络远程复试(具体以院所复试通知为准),参加第一阶段、第二阶段复试未被录取的考生,以及申请调剂到我校开放调剂专业(具体专业以届时研招网调剂服务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的考生,参加学校第三阶段统筹调剂复试。(详见附件《广州中医药大学2024年硕士生复试调剂安排》)。
以上工作时间进程,受生源情况及学校整体工作进度,如有调整,请以届时官网和院所通知为准。
四、录取原则与程序
(一)录取原则
录取工作将严格执行“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坚持公平、公正、科学。拟录取考生必须参加复试且成绩合格。复试总成绩低于60分,视为复试不合格。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或取消录取资格:
1.复试总成绩不合格者;
2.思想政治素质或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3.未经拟录取名单公示;
4.录取为定向就业考生未按时提交定向就业协议;
5.人事档案审查不合格者;
6.未按时提交毕业证书等需提供的材料;
7.体检不合格者;
8.提供虚假信息者。
(二)录取程序
1.综合成绩计算方法
初试总成绩满分500分,复试总成绩(综合考核成绩)满分100分。所有考生的综合成绩采取百分制,按加权计算方式,初试总成绩占50%,复试总成绩占50%。即综合成绩=初试总成绩/5×50%+复试总成绩(综合考核成绩)×50%,综合成绩为考生的最终录取总成绩,由各招生院所认真核算,及时向考生公布。
2.确定拟录取名单
研招办汇总审查各招生院所的待录取名单,提出拟录取建议名单,经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认定后形成拟录取名单,统一在校园网站公示。对拟录取名单的公示时间为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考生确定为拟录取考生上报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审批。拟录取考生办理相关录取手续。
复试时进行导师-学生的双向选择和确认导师的工作。拟录取考生在入学后,由院所统一组织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
关于递补名单:表明考生处于递补状态,若院所待录取名单中有考生提出放弃,则按院所递补名单排序先后,递次转为待录取,应由院所通知考生并经学校再次公示后,再办理相关手续。
3.签订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培养协议书
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在拟录取公示名单公布后应及时与定向培养单位(人事部门)签订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培养协议书(一式三份),在6月30日前邮寄或送到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逾期取消拟录取资格。
4.体检
拟录取考生应自行前往所在地三甲医院体检,检查血压、身高、体重、辨色力、视力、内外科、血常规、腹血糖、肝功、胸片等。2024年4月30日前提交体检报告单的电子版或扫描PDF版至各招生院所指定的工作邮箱。未提交体检报告者不予录取。
体检标准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育厅〔2010〕2号)文件要求。体检不合格取消录取资格。
5.确定录取名单
拟录取考生经公示无异议并通过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和教育部录取检查合格后,正式确定为我校2024年硕士研究生并由学校按照录取名单发放硕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
6.调档
被录取为“非定向就业”培养形式的考生我校在公示拟录取名单的同时向考生发放调档函和政审表,考生本人人事档案和政审表应在规定时间前邮寄或送到研究生院思政办。考生不能按期调取人事档案或签订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培养协议书而影响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所有被录取的研究生,报到注册后三个月内,学校将会对考生的人事档案和政审表等方面进行审查,审查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其录取资格。
五、调剂复试与录取
我校中医类(领域)、护理类、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等专业第一志愿合格生源充足;临床医学、基础医学、科学技术哲学等专业第一志愿合格生源不足,可在国家调剂政策允许范围内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开展调剂工作,调剂需通过教育部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进行操作。
有关调剂方案和基本要求等详见《2024年硕士生复试调剂安排》。其他有关调剂信息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
我校作为依托单位,在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参加建设中医药广东省实验室(简称:横琴实验室),学校拟设置2024年横琴实验室研究生招生专项开展招生,具体招生情况以实际下达招生计划数为准。
六、其他
研招办咨询申诉电话:020-39358482,纪检监察部门监督电话:020-39358762。
广州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
2024年3月21日
附件:
广州中医药大学2024年硕士生复试调剂安排
根据我校复试录取方案,结合学校工作实际,我校2024年硕士生复试、调剂与录取拟按“三阶段”进行。
一、第一阶段:第一志愿复试(院所内部统筹复试)
(一)对象:我校第一志愿合格生源,且达到院所确定的复试基本要求后进入院所复试名单的考生,参加院所一志愿专业复试和院所内部统筹复试。即一志愿进入院所专业复试名单的考生直接按一志愿专业复试且不得调整;完成一志愿专业复试后,未被录取的考生和其余合格生源由院所根据内部生源实际统筹组织复试,合格生源充足但分布不均衡院所可在内部对考生进行专业方向调整后再组织复试。复试名单由院所根据本单位《复试录取实施细则》确定,《复试录取实施细则》要提前公开。专业复试比例由院所根据分专业计划与生源情况,一般在150%~200%范围内合理拟定;合格生源不足的院所按实际合格考生名单组织复试。
(二)时间和方式:3月26日~4月2日现场复试
(三)程序:院所公布本单位专业复试名单确定方案→→确
定专业复试考生名单→→院所通知考生复试→→报研究生院备案→→院所组织复试→→登录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完善相关确认手续
(四)提醒:参加院所一志愿专业复试已被录取的考生不得再申请第二阶段、第三阶段的复试,一经发现有违该要求者保留原录取资格同时取消后续复试资格;第一阶段进行院所内部调整复试的考生,应在4月9日前完成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确认手续。
二、第二阶段:第一志愿复试(校内统筹复试),调剂复试
(一)对象:
1.第一阶段复试未被录取的我校第一志愿合格生源
2.申请调剂到我校开放调剂专业的考生
(二)时间和方式:4月10日~4月14日,现场复试
(三)程序与说明:院所上报接收调剂的专业信息→→学校
汇总后在调剂服务系统发布→→考生自主填报志愿→→学校确定专业复试名单→→学校通过调剂服务平台发复试通知→→考生接受复试通知→→院所组织复试→→登录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完成其他手续
1.学校汇总各院所上报的余额专业信息与生源要求,在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进行发布2024年硕士研究生余额专业,并保证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低于12个小时,设定“调剂服务系统”志愿锁定时间36个小时。我校第一志愿合格生源可填报1~3个平行志愿(平行志愿没有先后之分,一个考生仅发送一个调剂志愿复试通知);其余考生限在第一志愿合格生源不足专业中选填1个志愿,一个考生仅发送一个调剂志愿复试通知。复试名单按接收生源院所该专业方向不少于200%招生计划数确定,在申请考生中根据初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确定,学校、招生院所可根据生源实际情况,适当扩大比例。
2.我校拟接收调剂的专业参见《复试录取方案》,最终以研究生院官网对外公布,以及研招网调剂服务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
3.对申请同一院所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院所应当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不得简单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
4.招生院所要严格执行国家政策规定,不得按单位、行业、地域、学校层次类别等限定生源范围,也不得设置其他歧视性条件。
三、第三阶段:学校统筹调剂复试
(一)对象:
1.第一阶段、第二阶段复试未被录取的考生
2.申请调剂到我校开放调剂专业的考生
(二)时间和方式:4月17日~4月下旬,现场复试或网络远程复试(具体以院所复试通知为准)
(三)程序与说明:参照第二阶段复试,其他参照学校与院所通知公告执行。
四、统筹调剂条件: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相关考生须满足以下
条件:
1.符合调剂基本条件和调入院所、专业要求的规定条件:(1)所有申请考生的初试成绩必须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并达到我校调入专业报考条件和复试成绩要求;(2)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与申请调入专业相同或相近;(3)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的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应相同或相近;(4)满足接收生源院所及专业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报考中医[1057]专业学位的考生可按相关政策申请调入
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的考生不可调剂到中医[1057]专业学位。
3.不接收同等学力、非全日制本科毕业的调剂生源;不接收报考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调剂生源;
4.我校暂无大学生士兵专项招生计划。
五、注意:
1.考生接到研招网复试通知后须在通知规定时间内到研招网进行确认,过期未确认者视为放弃复试资格。未接到复试通知的考生我校不再安排复试。
2.调剂考生必须保证提交的材料真实有效,对不符合我校调剂条件的考生,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复试资格,即使已接受我校发送的复试通知,我校也有权取消其复试资格。若因不符合我校调剂要求或弄虚作假而造成无法复试或者无法通过上级招考部门录取检查的,由考生自行负责。
六、说明
1.对个别我校第一志愿合格生源不足,或在全校统筹复试后仍未完成招生计划任务的院所和专业,学校保留视各专业复试结果微调招生计划的权利。
2.第一志愿申请内部调剂的考生应该合理填报志愿、注重搭配,若平行志愿间存在冲突影响复试名单确定,学校有权对考生志愿进行主动选择。
3.第一志愿报考[1057]中医专硕的考生参加统筹复试的前提条件是初试成绩必须达到学校[1057]中医专硕的复试分数线要求,即为我校第一志愿合格生源。
4.根据规定,调整或调剂复试都须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研招网)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未通过该系统的信息无效。
5.初试成绩达到学校分数线,但未能在第一阶段院所内部统筹复试进行复试或录取,同时也未能在第二、第三阶段学校统筹、调剂复试阶段参加复试或录取者,可自行向外校调剂。考生可登录中国研招网调剂平台,查阅外校调剂信息、发送调剂申请。我校不为考生推荐调剂学校、不向考生出具书面成绩单。
6.我校第一志愿合格生源,如已参加外校调剂复试,若存在以下两种情况,考生将无法被我校录取:
(1)外校复试时间与我校复试时间冲突,未参加我校复试;
(2)已接受其他院校在研招网调剂服务平台发出的待录取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