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院所、导师、考生:
根据2023年博士生招生工作进度,我校即将启动博士生第二次调剂复试录取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第二次调剂专业信息汇总表
院所代码 | 院所名称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研究方向代码 | 研究方向名称 | 指导教师 | 调剂计划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专项类别 | 备注 |
201 | 基础医学院 | 100601 | 中西医结合基础 | 03 | (全日制)中西医结合基础 | 王伟教授团队 | 1 | 李老师 | 13538899247 | 中医药创新平台(横琴)专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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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 | 中药学院 | 100800 | 中药学 | 03 | (全日制)中药制药过程新技术 | 肖伟 | 1 | 吴老师 | 159891146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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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 | 第一临床医学院 | 105701 | 中医内科学 | 08 | (全日制)脾胃消化病的临床与基础研究 | 刘凤斌 | 1 | 文老师 | 15975354497 | 中国中医药联合研究生院专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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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 | 第二临床医学院 | 100507 | 中医外科学 | 01 | (全日制)中医药防治男科疾病 | 袁少英 | 1 | 何老师 | 020-365855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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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 | 第二临床医学院 | 100601 | 中西医结合基础 | 01 | (全日制)临床检验诊断学研究 | 陈茶 | 1 | 何老师 | 020-365855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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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 | 第二临床医学院 | 100800 | 中药学 | 04 | (全日制)中药学 | 周华教授团队 | 1 | 何老师 | 020-36585523 | 中医药创新平台(横琴)专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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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 | 第二临床医学院 | 105701 | 中医内科学 | 09 | (全日制)中医内科学 | 张忠德教授团队 | 1 | 何老师 | 020-36585523 | 中医药创新平台(横琴)专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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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 | 第二临床医学院 | 105709 | 中西医结合临床 | 03 | (全日制)中西医结合防治变态反应性皮肤病 | 陈达灿 | 1 | 何老师 | 020-36585523 | “四重”支持专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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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 | 第二临床医学院 | 105709 | 中西医结合临床 | 04 | (全日制)银屑病的临床与基础研究 | 卢传坚 | 1 | 何老师 | 020-36585523 | “四重”支持专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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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 | 第二临床医学院 | 105709 | 中西医结合临床 | 07 | (全日制)代谢免疫和代谢组学研究 | 谢莹 | 1 | 何老师 | 020-36585523 | 粤港澳联合培养专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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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 | 第二临床医学院 | 105709 | 中西医结合临床 | 09 | (全日制)中西医结合临床 | 刘良院士团队 | 1 | 何老师 | 020-36585523 | 中医药创新平台(横琴)专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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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9 | 中科中山药物创新研究院 | 100800 | 中药学 | 01 | (全日制)中药质量评价 | 果德安 | 1 | 吴老师 | 0760-85286866转88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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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组织调剂复试
(一)调剂复试要求
调剂考生与接收导师之间实行双向选择。经初试择优筛选进入复试总名单考生,未被一志愿导师录取或前期调剂复试未被录取考生,具有向一志愿所报考相同或相近学科专业申请调剂的资格,申请调剂的考生须同时满足拟调出、调入专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报考条件,以及相应的调剂匹配要求。
1.申请调剂到中药学[1008]专业的考生,除一志愿报考该专业的考生外,其他考生要求其硕士学位为药学、中药学学术型或专业学位专业,或中医学、中西医结合学术型专业。
2.申请调剂到中医[1057]专业学位专业的考生,除一志愿报考该专业的考生外,其他考生须符合中医博士专业学位的报考条件,即考生已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已获得医学硕士学位,或为医学专业应届硕士毕业生,且硕士期间所学专业与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3.提前攻读博士学位的考生不允许调剂到中医[1057]专业学位专业,但在符合相应专业要求的前提下,可申请调剂到其他学术型专业[1005/1006/1008]。
(二)调剂复试程序
本次调剂复试按以下三个环节进行。
1.考生申请调剂环节
请具备调剂资格的考生于规定时间内登录“博士生网报系统”(系统开放24小时,逾期将关闭),在系统调剂平台自主选择调剂导师并填报志愿(每次申请只能选择一个可接收调剂的专业、导师),经调出院所、调入院所和研招办审核后,调剂志愿信息将在学校研究生院官网予以公布。
2.招生院所审核环节
招生院所执行调剂考生网上调剂申请的出、入审核:
(1)调出学院审核:确认申请考生符合调剂条件者,方准予调出。
(2)调入学院审核:确认考生申请调剂专业、导师为学校公布的接收调剂专业、导师,且考生符合《录取实施方案》规定的调剂要求者,方准予调入。
3.导师择优录取环节
调剂考生根据院所公布的时间、地点和其他要求,由接收调剂院所、专业和导师组组织调剂复试,
我校博士生招生录取工作执行“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鉴于第一次调剂复试录取工作完成后仍有部分缺额,为了更高效、高质量地完成博士生招生工作,根据《广州中医药大学2023年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方案》中“调剂考生与接收导师之间实行双向选择”原则,本次调剂复试工作增加招生导师面谈环节要求,导师通过与调剂报考生进行面谈(根据实际情况,线上或线下方式均可),确定调剂复试名单(以招生导师签名同意的《全日制博士生拟调剂导师复试意见表》(附件1)为准),确认表填写后报送相应的招生院所)。调剂生源充足的导师,原则上按不低于该导师调剂计划数300%的比例确定进入调剂复试的考生,调剂生源不足的导师则按实际调剂志愿确定进入调剂复试的考生。
调剂复试程序、要求与一志愿复试相同。申请调剂的拟被录取考生须填写《全日制博士生调剂导师录取确认表》(附件2),经调剂导师签字同意接收,报学校批准后,方予初录取,同时调剂导师须在招生系统里完成调剂初录取操作。
对个别一志愿上线生源不足,在全校调剂录取后仍未完成招生计划任务的院所和专业,学校保留视各专业录取结果微调招生计划的权利。
我校一志愿总体上线生源充足,不接受校外调剂考生。
以上环节请相关导师、院所严格把关。
三、工作时间安排
(一)2023年6月14日14:00-6月15日14:00:开放调剂系统(网址:https://yjsglxt.gzucm.edu.cn/web/bswb/login.aspx?oid=tjsq;注意:因校园网络访问限制,校外网络访问本系统时间一般为每天8:30—20:00)
(二)6月13日-6月15日 :导师面谈,填写《导师复试意见表》、确定复试名单
(三)6月19日前完成第二次调剂复试工作。
其他未尽事宜,参照《复试录取实施方案》执行。
研究生院
2023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