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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发布时间:2021-10-28 10:21:22   点击数:

为保证学校、考生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根据学校招生工作要求,考生报名时须征得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并开具相关证明,故请报考我校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的在职人员(包括申请审核制、普通招考两类考生)下载附件模板,填写盖章后,按要求与报名材料一并提交至相关单位,以免影响个人报考资格审核。

关于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报考类别的相关说明如下:

1、非定向就业考生入学时须将个人人事档案和组织关系转入我校,毕业后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

2、定向就业考生在录取前,须与工作单位、我校三方签署定向培养协议,按定向协议就业。人事档案、工资关系由用人单位负责管理。

3、考生因报考博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由考生自行负责。


附件:同意报考证明(须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加盖公章)


广州中医药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1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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