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研究生院
首页|部门概况|招生工作|培养工作|学位工作|管理工作|思政工作|就业工作|导师队伍与风采
  通知公告  
 

  站内搜索
 
 
 
当前位置: 首页>>培养工作>>课程设置>>正文
 

关于研究生课程优化提升工程实施方案整合优化阶段推进工作的通知

研生〔2022〕7号
发布时间:2022-01-14 17:18:01   点击数:

各开课学院:

根据《广州中医药大学研究生课程优化提升工程实施方案》(广中医校办〔2021〕343号,以下简称“方案”)中整合优化阶段(2021年12月-2022年5月)的要求,为确保实施方案顺利实施,现将具体工作要求通知如下,请各学院根据工作要求,组织落实并上报相关材料。

一、分工落实

根据方案的实施分工,由各课程体系建设牵头人所在学院主管研究生教育的领导统筹落实学院所涉课程建设相关工作,研究生教学工作秘书负责具体落实,全面摸底、梳理本学院相关学科知名专家开课情况、现有课程开课情况,组织专家团队进行充分论证,分类别组织各课程牵头人提交课程体系的建设方案。

二、  建设类型

(一)  取消更新

对于现存课程库进行全面清查。

一是对于实际开设情况不好、长期停开、主讲教师退休或调离等未及时补充跟进的课程,视实际情况予以申请取消。

二是对于因主讲教师退休等原因,需更新课程基本信息的(包括主讲人信息),予以申请更新,并提交更新后的课程教学大纲、课程教师信息登记表。

(二)  整合提升

一是对于存在课程库中,教学内容相近的课程应进行整合,取消原有课程,内容合并后统一设立为一门课程,参照新建课程提交相关资料。

二是对于教学内容陈旧的课程,应根据现有学科发展情况及需要,提升课程主体内容,并提交更新后的课程教学大纲和教学计划。

(三)  新建课程

各开课学院应根据学校学科建设及发展需要,进一步加强研究生课程体系建设,为更好地发挥课程教学在学科发展建设中的作用,积极组织学科学术带头人、知名专家及引进人才设立新课程,完善补充研究生课程库。

1. 基本要求

基础性:基础性强调通过基础课程教学和基础科研训练,培养研究生扎实的理论基础和学术视野,体现一流学科水平和我校中医药特色。

前沿性:以创新能力培养为重点,开设能够反映学科发展前沿与行业最新进展的课程。

实用性:鼓励二级学院、中心与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合作开设实践性课程,开设能够解决科研过程和科研成果转化中的实际问题,或能够启发临床诊疗思路、提升诊疗水平的课程。

新建课程的教学内容应成体系、有深度,不是现有课程简单的更名、分解或补充,不与本科课程、已有研究生相关课程重复,体现不同教育层次(硕士、博士等)、不同学位培养类型(学术型、专业型)的特点与要求。

一般要求新开课程同时有3个以上教师承担,避免因人设课,或无人上课。

研究生课程按公共类、方法类、经典类、专业类和前沿类进行分类别建设。

研究生课程每18课内学时计1学分(实验课分组学时不限),选修课学时一般为18的倍数,每门课不超过3学分。

2. 任课教师要求

研究生课程任课教师应具有承担研究生教育教学能力、科学研究能力和严谨教学态度,有一定的政治素养,能在课程中融入思政元素,师德师风良好。

博士生课程的任课教师一般应具有高级职称,硕士生课程的任课教师一般应为具有高级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的讲师,公共课、实践技能课及部分交叉学科、非医药类学科可适当放宽。

主讲教师主讲研究生课程原则上不超过一门。

博士生导师、学科学术带头人及名师名家名医必须开设研究生课程。鼓励我校青年优秀导师、引进人才、留学归国人员申报学科前沿课程。鼓励各学科邀请外校高水平专家参与研究生课程建设与教学。

3.其他要求

中医学、中药学、护理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根据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实际,整理报送至少一门专业实践类课程,补充、完善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体系。

三、  材料提交

(一)  材料提交清单

取消更新、整合提升建设的课程,填写课程取消、整合、提升相关表格,新建课程填写新建课程相关表格(详见附件)。

各开课学院应按取消更新、整合提升与新建课程分类别汇总整理,形成汇总表。

各类文档电子版一式一份,纸质版一式一份。

(二)  材料提交要求

1.以学院(含非直属单位)、中心为单位,汇总本单位各类型课程建设信息(附件,加盖单位公章),收齐本单位其他附件材料统一报送。

2.于3月31日前,将以上四项材料纸质版交研究生院培养与学位办(大学城办公楼613室),电子版发黄琼婵老师公文邮箱huangqc@gzucm.edu.cn。

联系人:曾庆波、黄琼婵,39358484

附件:《广州中医药大学研究生课程优化提升工程实施方案》(广中医校办〔2021〕343号)

研究生院    

2022年1月14日


下一条:关于《文献检索与利用》课程三元里班调整课室的通知

关闭

打印】    【收藏

 
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
中国博士后
广东省学位委员会
广东省教育厅
广州中医药大学 研究生院
 
 
 

广州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2016

通讯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大学城外环东路232号广州中医药大学办公楼      邮编:510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