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研究生培养基地、导师、同等学力申硕学员:
根据《广州中医药大学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实施细则》(广中医研〔2016〕82号)《广州中医药大学同等学力申请博士、硕士学位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广中医校办〔2022〕156号)要求,为做好2022年在职人员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学员(以下简称“同力硕士学员”)确认导师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可确认指导教师学员
同力硕士学员须在规定的年限内通过全国统一水平考试后,方能确认指导教师开展学位论文相关研究。根据2022年及以往同等学力全国统一水平考试情况,可确认指导教师的学员名单见附件1。
二、确认导师流程
(一)确认指导教师原则
各学员根据附件2《2022年接收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学员导师专业目录》联系指导教师,具体原则如下:
1.学员所选导师所指导专业必须和自己申请学位专业一致。
2.申请中医硕士专业学位学员,可根据自己的工作实际,选择中医内科学、中医外科学、中医骨伤科学、中医妇科学、中医儿科学、中医五官科学、针灸推拿学、中西医结合临床、中医全科等专业型指导教师。
3.导师一旦确认,原则上不予更换,请各位学员认真考虑后,再行确认导师。
(二)提交导师确认表
同力硕士学员与导师确认指导关系后,于12月31日前提交附件3《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指导教师确认表》(一式两份)至学院(导师所属学院),各学院审批通过后于1月6日前统一提交至研究生院(研究生院不接受学员直接提交的指导教师确认表)。
《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指导教师确认表》须存入学位档案,故必须是原件。如受疫情影响,暂时无法提供原件者,可先使用电子扫描件代替,待疫情结束后补充提交原件。
(三)缴纳学位申请费
同力硕士学员与导师确认指导关系后,于12月26日-12月30期间通过网络登录广州中医药大学财务系统,缴纳学位申请费(按中医研生〔2015〕32号文执行),缴费方式:
1.微信关注“广州中医药大学”公众号→财务服务→校园缴费→使用“证件号码”及身份证号后六位登录→学费-住宿费-医保费→“学位申请费”。
2.支付宝关注“广州中医药大学”生活号→广州中医药大学校园支付平台→使用“证件号码”及身份证号后六位登录→学费-住宿费-医保费→“学位申请费”。
(四)填写个人基本信息表
同力硕士学员与指导教师确定指导关系后,于12月31日前使用微信扫描下方二维码,填写个人与导师信息。
(五)公布成功确认导师名单
研究生院于1月11日前公布成功确认指导教师学员名单。
三、工作要求
同等学力申请学位工作是学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请各单位、各导师高度重视,并积极主动配合做好同等学力硕士指导教师确认工作。
各二级培养单位应将同等学力申请学位工作纳入本单位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管理体系,指定专人负责日常管理和申请学位过程中的论文开题、中期考核、培养审核、学位论文答辩、学位档案整理等各环节工作。
导师应认真履行义务,投入足够的时间精力对学员进行指导并加强与学员的沟通和联系,保证指导论文写作质量。
各学员应及时关注培养单位工作动向,主动与导师联系,争取尽早完成学业。
附件:
1. 可申请确认导师学员名单
2. 2022年接收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学员导师专业目录
3. 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指导教师确认表
4. 导师确认后续工作
研究生院
2022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