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所、非直属医院:
我校今年寒假放假时间为1月26日(星期一)起至3月5日(星期四),为了进一步加强研究生安全稳定工作,现将放假期间研究生安全工作的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要本着对研究生高度负责的精神,进一步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院(系)领导要高度重视,明确职责与分工,给研究所或实验室负责人落实具体的任务,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做到寒假安全教育工作不放松,确保学生安全,让研究生愉快出行,平安寒假。
二、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工作。高度重视研究生的安全教育,增强安全意识,吸取历年的良好经验,坚决消除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各院所、非直属医院必须在放假前对各年级专业研究生集中进行一次安全教育。
三、明确各项安全工作的具体任务和责任人,层层落实,细化责任。做好寒假期间学生宿舍安全卫生工作,在寒假放假之前组织做好研究生宿舍卫生、安全检查(水、电),彻底清除安全卫生隐患。
四、要强化落实寒假值班制度和研究生安全工作信息报告制度。各院所、非直属医院要认真安排好寒假期间研究生管理工作,加强巡查,随时掌握研究生安全动态,对各种突发事故和异常情况要迅速组织力量妥善处理,并按规定及时、如实上报学校,不得隐瞒不报或迟报、漏报。
五、留校临床轮训研究生应认真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积极配合学校开展工作,注意防火、防盗、防诈骗、防社会不法分子的滋扰,确保学生财产和人身安全。宿舍内不准留宿外来人员,遇外部滋扰、盗窃等应及时向保卫处报告。严禁在学生宿舍、校园内举行非法传销活动。一经发现严格按照学生管理相关规定处理。
六、要强化对寒假留校研究生外出的管理。留校学生因故确需要外出的,必须提前以书面形式向主管老师请假。外出研究生要注意安全,注意保管好自己的财物,不轻信陌生人言行,以防被骗。不去安全设施没有保障的娱乐场所;强化对研究生集体外出活动的管理。凡组织研究生进行集体外出活动的,必须以书面形式向相关教师报告,并经分管研究生工作领导批准方能进行。
七、密切关注特殊研究生的思想动向。各学院在放假前须对学生中异常情况进行认真排查和分析。特别针对贫困生、自然灾害学生和思想异常学生等特殊群体,制定相应的安全教育方案。
八、认真做好寒假后学生回校情况统计。新学期正式开始后要求各学院组织清查寒假后回校学生情况,及时掌握未回校学生的原因,如有学生未及时返校或无故离校等异常情况请及时报送学校研究生院。
研究生院
二○一五年一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