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2015年国家新近颁布的《婚姻登记条例》的要求,"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以下简称"未婚证明")应由户籍地的民政部门出具和办理。因此,从2015年10月1日起,如需办理未婚证明的在校生,请本人自行携带相关证件,到户籍所在地的居委会或街道计生办办理。具体说明如下:
一、办理未婚证明所需材料:(1)身份证原件、复印件;(2)户口簿首页原件、复印件(集体户的首页只需复印件加盖公章即可);(3)户口簿本人页原件、复印件。
二、办理未婚证明并同时办理未育证明所需材料:除上述所需原件、复印件基础上,另需提供本人小一寸照片1张备用(黑白彩照均,部分户籍地居委会或街道办可能会需要)。
三、办理已婚证明的所需材料:除上述证件外,另需提供本人结婚证、计划生育服务证、子女出生医学证明和《广州中医药大学学生在校期间婚育证明》(校长办公室主页→计生工作办→文档下载)。
四、签订"暂缓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请携带上述所需资料在7月31日前自行到户籍所在地居委会或街(镇)计生办报到备案,办理全国通用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蓝色的本子)备用,因为它的有效期长达半年,里面的内容既有未婚也有未育,日后如需计生证明由街道出具;如有婚育情况变更,也务请一定报告给他们,以便管理和提供相应服务。学校不再出具相关证明。
五、办证地址:
1. 户口迁入学校集体户的,所属街道地址:
广州市番禺区大学城中心大街南28号,小谷围街政务服务中心首层(地铁大学城南站A出口前行100米,中国电信大楼旁)
街道咨询电话: 39339052
学校计生办电话:36585281、39357111
2.户口未迁入学校的,自行查看其户籍地所属民政部门地址。
广州中医药大学计生办
2015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