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所:
广州中医药大学2013年上半年奖学金:一方优秀研究生奖学金(23名)、杏林研究生创新奖学金(10名)、华佗研究生奖学金(5名)以上各项奖学金评选工作即将开始,为了做好各类研究生奖学金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我校就读的全日制在学研究生(不含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高校教师进修班学员、在职研究生及七年制学生,外国留学研究生和港、澳、台研究生)。
研究生在读期间一般只可参加一次奖学金评选。
二、评选基本条件
(一)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热心助人。
(二)刻苦学习,成绩优秀,课程成绩无不及格。
(三)具有较强的科研创新(或艺术创作、表演)能力,在本学科领域的研究有一定的独创性见解或已取得的一定的成绩。
在读期间至少在本专业核心刊物上公开发表论文1篇以上,发表论文均指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若为第二作者,其第一作者只能是其导师)。核心期刊目录参考附件(北京大学图书馆2008年版《中文核心期刊目录》、"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来源期刊及其扩展版来源期刊、CSCD、SCI、EI等)。
注:各奖助学金评奖办法请查看《研究生手册》或研究生处网页相关内容。
三、评选办法
(一)评选名额
各院所不限名额,符合条件者均可申报。
(二)评选程序
各院所应认真组织本单位研究生的初选推荐工作,在5月16日前将符合条件的名单上报至研究生处,由研究生处组织专家对各单位推荐的名单进行评审。
(三)材料报送
各院所应在5月16日前向研究生处(大学城校区办公楼616)统一报送以下材料:
1.研究生奖学金申请表(附件2,纸质文本一式3份,电子文档1份);
2.申请人科研成果及其它获奖证书复印件(包括:发表论文期刊封面、目录、论文首页复印件;承担科研项目复印件;获奖证书复印件)
3.上述1、2两项按下列顺序进行装订:
(1)研究生奖学金申请表;
(2)材料目录(按第2项所附材料自行编排);
(3)发表论文复印件(按第一作者、核心期刊、发表时间等三个要素进行排序);
(4)承担科研项目复印件(按时间先后进行排序);
(5)获奖证书复印件(按时间先后进行排序)
(6)每位申请人材料装在一个资料袋中,一式3份。
4.研究生奖学金汇总表(附件3,电子文档1份);
(1)由各院所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整理汇总
(2)各院所需对申请人所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并进行初选推荐排名。
5.申请表及汇总表的电子文档由各院所进行汇总。
优秀毕业研究生奖学金(名额分配详见附件)
一、评选范围
应届毕业的优秀博士、硕士研究生,含在职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的优秀毕业研究生(不含同等学力申请学位人员、七年制学生及港澳台、留学研究生)。
二、参加评选条件
(一)品德操守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遵纪守法;关心集体,积极参加校内外各项文体、学术活动;严谨求实的科研作风、良好的医德医风和开拓进取的求知精神。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获得奖学金:
1、违反纪律受警告以上处分者(含警告);
2、在重大政治活动中无故缺席或拒绝参加者;
3、有一门学位课程不及格或考试作弊者。
(二)外语要求
优秀毕业研究生:英语六级以上;
日语参照课程考试成绩,80分及以上。
(三)课程要求
学位课程成绩优秀博士生5门、硕士生8门(平均80分及以上)。
(四)论文要求
优秀毕业研究生,在校期间在中文核心刊物上公开发表论文,博士生在中文核心期刊2篇以上,硕士生中文核心期刊1篇以上。
(五)在读期间在本学科(或相关学科)领域的研究有独特见解,参加或独立承担省、部级以上科研课题,获市级以上科研成果奖、科技发明奖等。
请各院所于5月30日前将优秀毕业研究生申请材料及汇总表(二者均需提供电子版,书面材料交一式三份)汇总上报至研究生处。
注:以各院所为单位统一上报申请人材料,研究生处不受理个人提交申报材料。
联系人:钟老师
电话:(020)39358482(大学城)
附件:2013年上半年各类研究生奖学金一览表.doc
相关申请材料.zip
研究生处
2013-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