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所):
为了做好"广州中医药大学优秀博、硕士学位论文"的评选工作,发挥其在提高研究生教育质量、鼓励创新和促进高层次创造性人才脱颖而出等方面的积极作用,为推荐广东省、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奠定基础,现就2011年学校优秀博、硕士学位论文评选第二期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宗旨
目的在于提高我校研究生教育的质量,鼓励创新,促进高层次创造性人才脱颖而出,培育广东省优秀博、硕士学位论文及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
二、评选范围与奖励
(一)在读二、三年级研究生。各院所不限名额,符合条件者均可申报。
根据广东省和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审条件要求,在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前已获得副高级以上职称(含副高级)的,或拟撰写学位论文有涉密内容的不能参加评选。
(二)对获得博士学位论文培育候选人资格的,每人予以3000元资助;获得硕士学位论文培育候选人资格的,每人予以2000元资助。
(三)获奖者在读期间在CSCD、SCI上发表与学位论文内容相关的学术论文,论文版面费予以全额资助;凡条件达广东省优秀博、硕士学位论文评选要求者,或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要求者,优先推荐为广东省、全国优秀学位论文评选的候选人。
三、评选条件
(一)热爱祖国,关心集体,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类社会活动与学术活动
(二)学位论文条件
1.学位论文选题为本学科前沿,有重要理论意义或现实意义;
2.在理论或方法上有创新;取得突破性成果,达到国际同类学科先进水平,具有较好的社会效益或应用前景;
3.材料翔实,推理严密,文字表达准确。
(三)发表与学位论文相关的高水平学术论文,在学期间发表与学位论文相关的学术论文有SCI(SCIE)、EI、ISTP收录的论文1篇以上,或在"中国科学引文数据(CSCD)来源期刊中的核心期刊[自然科学类]共发表文章2篇以上,并参与省(部)级课题研究。
四、评奖程序
研究生个人申报,各院所根据本奖励条件初步确定候选人名单,于9月15日前交研究生院,由研究生院在9月下旬组织专家评定和审核。经学校评审通过的候选人名单经公示一周无异后,由学校正式起文,并对获奖研究生进行论文培育资助。
五、材料报送
各单位应在2011年9月15日前向研究生处(大学城校区办公楼616)统一报送以下材料:
1.申请表(附件1,纸质文本一式3份,电子文档1份);
2.申请人科研成果及其它获奖证书复印件(包括:发表论文期刊封面、目录、论文首页复印件;承担科研项目复印件;获奖证书复印件),
3.上述1、2两项按下列顺序进行装订:
(1)申请表;
(2)材料目录(按第2项所附材料自行编排);
(3)发表论文复印件(按第一作者、核心期刊、发表时间等三个要素进行排序);
(4)承担科研项目复印件(按时间先后进行排序);
(5)获奖证书复印件(按时间先后进行排序)
(6)每位申请人材料装在一个资料袋中,一式3份。
4.各单位在报送材料时,应对申请者材料原件进行审核,在其复印件上签审核者姓名并盖院所公章。
附件:优秀论文培育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