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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中医药大学“华佗研究生奖学金”评选条例

发布时间:2011-05-03 00:00:00   点击数:

广州中医药大学"华佗研究生奖学金"(以下简称"本奖学金")是由广州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麻醉科主任马武华教授出资设立的。

第一条本奖学金专为我校麻醉学专业研究生设立的奖学金,旨在鼓励麻醉学专业的我校在校研究生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勇于创新,以原有中医学理论知识为背景,学习、深入的研究麻醉学,为中医药麻醉专业的发展做出贡献。

第二条 评奖范围

我校所有麻醉学专业在读研究生在读期间每人参加评选一次。

第三条 评奖条件

(一)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尊敬师长,友爱同学,关心集体,热心助人。立志从事麻醉学事业,具有严谨求实的科研作风、良好的医德医风和开拓进取的求知精神。

(二)刻苦学习,专业基础扎实,在校学习成绩优秀,平均成绩80分以上。

(三)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在麻醉学科的理论与实践研究中有创造性成果、在相关学术期刊公开发表文术论文。热心并积极参与公益事业。获奖同学在获奖后的一年内,在研究生处统一安排下,每月酌情从事1-2次校园公益活动。

第四条 申报办法

(一)由研究生本人提出申请并认真填写《广州中医药大学"华佗研究生奖学金"申请表》一式三份,成绩单、论文、科研成果等复印件(发表论文期刊封面、目录、论文首页复印件,承担科研项目及获奖证书复印件)一式三份。

(二)由班委会初评,经院所审核并推荐,报学校研究生处统一组织专家评审。

第五条 评审办法

(一)成立广州中医药大学"华佗研究生奖学金"评奖专家委员会,负责对申请人的有关材料进行评审,并用无记名投票表决方式确定获奖人员。

(二)如有必要,专家委员会可组织答辩。

(三)本奖学金每年评审一次,申请时间为每年5月。

(四)获奖名单归档管理。

第六条 奖励名额及奖励办法

从2011年起,每年奖励麻醉学专业研究生5名,每人奖金2000元。

颁发由广州中医药大学印制,并标明获奖名称的荣誉证书。

第八条 本办法自2011年5月起实施。

第九条 本办法由学校研究生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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