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7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单位:
根据《广州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2017年修订)》(广中医研〔2017〕19号)等文件精神,现就我校开展2017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预通知如下:
一、奖励、资助标准、名额分配
1.新入学研究生,奖励标准为博士研究生每人9000元,硕士研究生每人7000元。
2.二、三年级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设立一、二等两个等级,奖励标准和获奖比例如下:
(1)一等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获奖人数为参评研究生人数的40%。奖励标准为每人9000元/年。
(2)二等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获奖人数为参评研究生人数的60%,奖励标准为每人6000元/年。
3.二、三年级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设立一、二等两个等级,奖励标准和获奖比例如下:
(1)一等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获奖人数为参评研究生人数的40%。奖励标准为每人12000元/年。
(2)二等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获奖人数为参评研究生人数的60%,奖励标准为每人8000元/年。
二、申请条件
请各院所严格按照《广州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2017年修订)》(广中医研〔2017〕19号)进行审查。
三、 时间安排
1.9月15日—10月31日,二级单位组织学生评选;在不违背学校学业奖学金相关文件的精神下,对量化评分表中未涉及的加分内容,根据各院所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单位的补充细则,并上报研究生院备案;院内公示;上报评选结果。
2.11月1日-11月15日,研究生院复核,校内公示,报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
3.11月16日,上报教育厅我校获奖(助)名单、相关总结材料。
四、各单位报送内容和要求
报送内容:《广州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比情况表》、《2017年广东省普通高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纸质版、电子版上报研究生院。纸质版材料请报送至我校大学城校区6楼616房研究生院思政办。联系人:曾老师,联系电话:39343022。
五、其他说明
1.新生学业奖学金由各二级单位根据实际报到情况确定名单;其他年级一、二等奖获奖名额由各学院根据各年级实际在校研究生人数进行计算(四舍五入)和评定。
2. 研究生申报学业奖学金的支撑材料为一学年度的成果,截止时间为8月31日。
3.二级单位在不违背学校学业奖学金相关文件的精神下,对量化评分表中未涉及的加分内容,根据各院所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单位的补充细则。
4.学校的研究生学业奖学金量化评分表中,只规定了学生干部的加分范围。具体加分分值由学院主管部门或辅导员评分。学生干部任职取最高分值计分,不能累计加分;评价不合格的学生干部可不予加分。二级单位可制定具体评价学生干部的细则。
5.二级单位在院内做好公示无异议后,将名单汇总表上报研究生院。
附件:
1、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科研、获奖情况汇总表(个人)
2、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科研、获奖情况量化评分表(个人)
3、 广州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比情况表
4、 2017年广东省普通高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
5、 《广州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2017年修订)》(广中医研〔2017〕19号)
6、 《广州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量化评分表》
研究生院
2017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