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二级单位、各研究生培养基地:
根据国家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的通知》(教财[2014]1号)和《广州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2019年修订)》(研生党〔2019〕1号)等文件精神,现决定开展我校2019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为切实做好这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标准与名额分配
1.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3万元;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万元。
2. 国家奖学金名额按照当年财政部、教育部下达给我校的名额,各单位名额按照研究生人数、研究生培养质量(创新成果、就业率)等指标进行计算,具体计算方法请参考《广州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2019年修订)》(研生党〔2019〕1号)第四章名额分配办法(附件8)和各单位名额分配结果(附件4)。
二、申请条件
请各院所严格按照《广州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2019年修订)》(研生党〔2019〕1号)第三章申请条件进行资格审查。
三、 时间安排
1.9月10日—9月20日,研究生本人自愿申请。
2.9月21日-10月8日,各二级评审委员会组织评审、公示。
3.10月9日-10月20日,研究生院完成汇总、校内公示。
4.10月21日-10月30日,上报教育厅我校获奖(助)名单、相关总结材料。
四、 材料提交
1.需要提交纸质签章版的材料共5项,分别是:《各二级单位2019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名单》、《各二级单位2019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1)、《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拟推荐获奖学生汇总表》(附件2)、《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拟推荐获奖学生汇总表》(附件3)
2.需要提交电子版的材料共4项,分别是:《各二级单位2019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名单》、《各二级单位2019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2个汇总表(附件2、3)、
3.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得者优秀素材收集:《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科研、获奖情况汇总表》(附件5)、《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科研、获奖情况汇总表》(附件6)、推荐获奖学生的个人简介及电子照片(近期生活照和蓝底免冠登记照各一张,效果高清),请各单位将附件5、附件6、推荐获奖学生的个人简介及电子照片汇总到一个文件夹中,并分别以学生的名字命名(个人简介内容要求详见附件7,此内容为后期学校举办“2019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风采展”的重要素材,后期不再单独向各单位收集,请各单位务必按要求提交)。
4.所有材料电子版以“二级单位名称+2019年国家奖学金推荐获奖名单”命名后发送至邮箱zengyan@gzucm.edu.cn,纸质签章版交至我校大学城校区6楼606房研究生院思政办。联系人:曾老师,联系电话:39356515。所有材料截止时间为2019年10月8日。
五、 其他要求
1.高度重视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是国家面向优秀研究生设立的最高荣誉奖项;是全面提高研究生教育培养质量,大力推进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的有效手段;是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培养造就拔尖创新人才,建设创新型国家的重要举措。各二级单位要高度重视、广泛宣传、精心组织,按照学校要求切实做好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审工作。
2.充分发挥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激励作用。各二级单位要在评审过程中引导广大研究生充分认识到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设立是党和国家重视拔尖创新人才培养的重要举措;要广泛宣传获奖学生成长成才的典型事例,激发广大在读研究生勤奋学习、专心科研、积极向上的热情;要引导获奖学生合理使用奖学金。
3.公正、公开、公平、择优做好评审工作。各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评审标准,细化评审要求,严格按照规定程序组织实施评审工作;要创新工作形式、严把评审标准、确保获奖学生的水平和质量。研究生凡在奖学金评比过程中弄虚作假,经查证属实,取消当事人在校期间各类奖学金评选及奖励评优资格,并根据学校相关制度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4. 研究生申报国家奖学金的所有支撑材料均应为2019年8月31日(含)之前的成果。以往获得过国家奖学金的学生再次参评时,已使用过有关申请材料不得重复使用
附件: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2.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拟推荐获奖学生汇总表
3.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拟推荐获奖学生汇总表
4.二级单位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设置和分配名额
5.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科研、获奖情况汇总表
6.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科研、获奖情况汇总表
7.2019年研究生国奖奖学金拟推荐获奖者个人简介报送要求
8.广州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2019年修订)
中共广州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委员会
2019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