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根据国家教育部2021年招收攻读博士研究生的有关规定,初录工作中须向考生所在单位索取《人事档案》和《现实表现考察情况表》。初录取考生须于8月13日前将考生《人事档案》、由所在学习或工作单位开具的《现实表现考察情况表》寄达我校,以保留拟录取资格,否则视为考生自动放弃。
档案及来函接收地址:
地点:广州市番禺区外环东路232号 办公楼607档案室
单位:广州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
收件人:郝老师
邮编:510006 电话:020-39358985
根据国家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疫情防控期间要减少接触。故我院为各位考生提供盖有公章的调档通知电子版(见附件),请各位考生自行下载使用。
详细工作通知和注意事项以及其他相关表格在“通知&附件”下载。
附件:
调档通知扫描件(含加盖公章的PDF版)
初录取非定向考生提交档案材料的重要事项(考生必读)
初录取非定向博士研究生人事档案寄出证明
考生现实表现考察情况表(政审表)
广州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
2021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