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及相关部门:
为做好2017届毕业生户口迁移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根据上级有关规定,除办理暂缓就业的毕业生外,户口在校的学生毕业时,必须办理户口迁出手续。
2、各毕业班须认真如实填写《毕业生户口去向表》,经本人及辅导员签名确认,盖章后于6月7日前将纸质版交保卫处综合科(大学城校区办公楼310),电子版发送到“保卫处-黄丹丹”邮箱(电子版与纸质版所填内容须一致,表格上交后,将不再做任何修改)
3、户口迁移证各班级统一领取,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人:黄丹丹,联系电话:39356111
特别说明:非直属附属医院研究生填写《毕业生户口去向表》后请于周一至三在大学城办公楼616联系钟老师签字确认。
联系电话:39343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