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研究生培养基地:
根据学校安排,2026年劳动节放假时间为5月1日-5日。为进一步加强劳动节假期对研究生的安全教育管理,引导研究生提高安全意识,严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切实维护校园和谐稳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做好研究生安全教育
研究生要根据所在学院、医院、培养基地关于劳动节假期值班值守和工作安排做好相关工作。
各学院、研究生培养基地要高度重视研究生假期安全教育工作,在放假前通过辅导员组织主题班会、导师谈心谈话等多种形式开展政治安全、人身财产安全、消防安全、实验室安全、交通安全、防传染病、防溺水和防盗防骗等方面的宣传教育工作,不断增强研究生自我保护和安全防范意识。
(一)教育引导研究生自觉维护国家和学校利益,保守国家秘密,不参加非官方组织的集体活动。
(二)提醒研究生外出时要时刻注意加强自身防范,避免到偏僻场所活动,夜间应结伴而行,不轻信陌生人,不透露个人信息,加强个人财物保管,提高防抢劫、防诈骗及防伤害意识,确保人身财产安全。
(三)提醒研究生进一步提高消防安全和实验室安全意识,严格遵守学生宿舍管理及实验室安全生产的相关规定,正确存放个人物品,杜绝出现占用消防通道的现象,共筑新时代平安校园。
(四)提醒研究生牢固树立交通安全意识,遵守交通规则,不乘坐非法营运车辆,确保自身交通安全。
(五)提醒研究生做好防溺水工作,强调“六不准”要求,让研究生清楚私自下河游泳、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在无专业人士带领的情况下游泳、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护人员的水域游泳、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在不熟水性的情况下擅自下水施救等的极端危险性,提高学生安全意识和防溺水自救能力。
(六)教育引导研究生正确树立网络安全观,坚决避免劳动节期间网络安全事故发生;坚决杜绝在微信、微博、微视频等社交媒体恶意发布不良信息的行为。
(七)教育引导研究生注重个人身心健康,主动学习传染病的防治和心理健康知识,如有不适,及时就医和主动寻求帮助。
(八)教育引导研究生不单独出游、参与无资质组织的“野游”、“野徒步”、前往未开发区域或涉足东南亚等高风险地区遭遇电信诈骗、人身伤害。
二、做好研究生管理工作
(一)动态管理。各学院、研究生培养基地要建立动态管理台账,掌握研究生劳动节假期去向,实时掌握研究生离校(离院、离岗)、返校(返院、返岗)和留校(留院、在岗)等情况。非特殊情况,研究生不能提前离校(离院、离岗)或延期返校(返院、返岗)。对于未按时返校(返院、返岗)的研究生,各学院、研究生培养基地要及时联系,问清事由,并做好登记、汇报工作。对于留校(留院)休假的研究生,各学院、研究生培养基地要做好人文关怀和晚点名工作,确保研究生人身安全,杜绝未履行请假手续夜不归宿情况的发生。
(二)宿舍管理。各学院、研究生培养基地在假期前后要组织辅导员、班主任开展研究生宿舍安全检查,严禁研究生使用大功率电器、乱拉乱接电线和违规存放危险物品等,消除各种安全隐患,如发现问题要立即整改。
(三)请销假管理。在两校区住宿的研究生离校过夜或离穗外出、在各研究生培养基地住宿的研究生离开基地宿舍过夜或离开基地所在城市应办理请假手续,各学院、研究生培养基地应本着流程规范、程序简化、管理与服务双措齐抓的原则做好研究生请销假审批工作。
三、落实假日值班制度
各学院、研究生培养基地要严格落实假日值班制度,安排值班人员。假期值班辅导员、班主任要严守岗位,切实履行职责,深入教学区、生活区巡查,防范和及时消除不稳定因素,如发现研究生突发事件要根据学校应急预案及时处理及上报;要充分利用值班时间,深入学生宿舍,了解学生思想动态,发现问题及时汇报、沟通。
研究生要根据所在学院、医院、培养基地关于劳动节假期值班值守和工作安排落实好相关工作。研究生劳动节假期在实验室进行科研实践时,应在学院导师、导师组的指导下方可在实验室开展科研实践活动,注意操作规范,严防实验室安全事故;各学院、研究生培养基地如有研究生假期开展科研实践的,应安排专人值守,确保实验室安全有序。
各学院、研究生培养基地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安全工作无小事”的理念,增强做好研究生安全工作的政治责任感和主动性,强化工作措施,落实工作责任。
研究生院
2026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