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务院学位办下发了《关于反馈2015年博士学位论文抽检通讯评议结果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16]82号),对机抽检我校2013/2014学年度授予博士学位的论文的通讯评议结果进行了反馈。我校被抽查的15篇博士学位论文全部合格。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抽检办法(学位办[2014]5号)》,博士学位论文抽检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实施,硕士学位论文抽检由各省级学位委员会组织实施。对连续2年均有“存在问题学位论文”,且比例较高或篇数较多的高校,进行质量约谈。在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中,将学位论文抽检结果作为重要指标,对“存在问题学位论文”比例较高或篇数较多的学位授权点,依据有关程序,责令限期整改。经整改仍无法达到要求者,视为不能保证所授学位的学术水平,将撤销学位授权。
2013年以来,为进一步提高研究生培养和学位授予的质量,在学位论文答辩的基础上,学校对学位论文进行“学术不端检测”、“统计学检测”、“双盲评审”等,强化过程管理,狠抓学位论文质量,成效显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