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9年下半年研究生毕业与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
中医研生〔2019〕55号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党政职能部门:
根据我校研究生毕业、学位授予相关文件,现将2019年下半年研究生毕业、学位授予工作安排如下:
一、毕业培养审核
(一)审核内容
1.课程成绩
按研究生课程学习的要求,根据《研究生成绩单》对其学习情况进行审核。必修课及格分为70,英语及格分为65,其他课程为60。
(1)硕士生
学术型硕士生要求完成10门课程,专业型硕士生要求完成7门课。政治课、专业课等为必修课。
政治课包括《自然辩证法概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两部分内容,按1门课程计算;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英语课程水平认定考核以通过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语水平考试视为合格。
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按要求完成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公共科目,完成情况由培养单位审定。
(2)博士生
学术型、专业型博士生,均要求完成7门课程。课程成绩按入学当年规定:其中政治、英语、统计(学术型)、循证医学(专业型)、专业课为必修课。
以同等学力申请博士学位人员除通过英语课程学习考核外,还必须通过国家医学考试中心组织的全国医学博士外语统一考试。
(3)其他
港澳台研究生不计政治课,外国留学研究生不计政治课、外语课。
研究生的培养类型是学术型还是专业型,从录取时就确定了,在读期间不能随意更改。学术型的学科专业代码为100开头,专业型的学科专业代码为105开头。个人专业信息、学位类型,可登陆“教育部学信网”或“全国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查询。
《专业课》由导师命题、评分,毕业研究生必需要有《专业课》成绩。具体要求按《关于进行2019届毕业研究生专业课考试的通知》(通知链接:http://yjsy.gzucm.edu.cn/info/1041/5475.htm)执行。
2.开题情况
已按时完成开题工作。按研究生开题报告要求,研究生最迟须在二年级完成开题,并将文献综述、开题报告、开题报告评议表交所在院所存档、审核。
3.执业医师资格考试
2015、2016级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根据培养方案要求,须通过中医类国家执业医师资格考试。
4.临床技能考核
(1)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含同等学力博士)、2015级中医硕士专业学位境外研究生需进行临床轮训并通过临床技能考核,临床技能考核成绩要求80分以上。
(2)2016级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含参加规培的境外中医专硕)须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并结业考核合格。
(3)同等学力申请中医硕士专业学位人员必须通过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考核且成绩合格。
5.学术活动
按照《广州中医药大学关于研究生参加学术活动的规定(试行)》的相关规定:“硕士研究生、非医攻博研究生在学期间参加学术活动应不少于10次,博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参加学术活动应不少于10次,做学术报告1次。”
非直属医院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术活动次数,由医院根据实际情况审定。同等学力学人员、港澳台、外国留学研究生此项不作要求。
6.发表论文
(1)延期毕业全日制研究生按照《关于2019年毕业研究生学术论文审核要求的通知》(广中医研〔2018〕55号)进行审核;
(2)同等学力博士按照《广州中医药大学学位授予实施细则》进行审核;
(3)同等学力硕士按照《关于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的补充通知》(中医研生〔2018〕74号)进行审核。
7.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需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考核合格。
(二)材料准备与提交
研究生整理好以下2袋材料,交各二级院、所审核,研究生提交给院所的截止时间由二级院所确定。
1.培养审核材料(归入学位档案材料)。
院所在2019年10月到研究生院领取档案袋装个人提交材料。材料交院所,由院所审核、暂保存。1月初院所凭完整学位档案材料,统一到研究生院领取学位证书。
(1)培养计划(所有研究生需交,原件1份,导师签名、院所盖章、研究生院盖章完成,贴照片)
(2)研究生成绩单(所有研究生需交,原件1份,盖研究生院成绩单章)
(3)文献综述、开题报告、开题报告评议表等(所有研究生需交,均为原件1份,文献综述和开题报告分开装订,各标注页码)。
(4)《参加学术活动登记表》(所有研究生需交,原件1份)。
(5)填写发表论文一览表(见附件),附发表论文的相关资料复印件,所有研究生需交,有见刊文章的:提供期刊封面、目录、文章,SCI收录论文须提供检索证明;只有录用通知的:提供录用通知复印件(本人签名,导师签署意见,院所盖章确认)、文章样稿。
(6)临床专业学位的需要交:《临床考核评分表》(规培专硕可不交该评分表),原件1份。
(7)执业医师资格证(2015、2016级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需交,复印件1份)
(8)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证书或成绩证明(2015、2016级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复印件,该项也可于结业考核结果公布后由院所根据相关部门公布的考试结果统一审核)。
2.毕业生人事档案材料(不含境外生、同等学力人员)
院所在2019年10月到研究生院领取档案袋装个人提交材料。学生填写“广州中医药大学研究生人事档案材料目录”(附件4)个人信息部分(一式两份),一份贴于档案袋封面,一份放入档案袋。材料交院所,由院所审核、暂保存。毕业生离校前,由院所统一将材料归入毕业生人事档案。
(1)培养计划(所有研究生需交,原件1份,贴照片,加盖研究生院公章)
(2)研究生成绩单(所有研究生需交,原件1份,加盖研究生院成绩单章)
其他要归入人事档案的材料如:临床轮训考核表、毕业研究生登记表、学位申请书、报到证白联等材料,待学生毕业手续办理好、材料签字盖章手续齐备后,由院所将材料归入毕业研究生人事档案。(毕业生人事档案整理时间拟于2020年1月初,以届时通知为准)。
(三)材料审核与信息上报
1.院所对研究生材料进行审核,填写《2019年下半年毕业研究生培养审核情况汇总表》(见附件)、汇总《2019年下半年毕业研究生发表论文一览表》(见附件),根据《广州中医药大学研究生毕业管理办法(试行)》、《广州中医药大学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2014)给予审核意见:拟不予毕业、拟仅毕业、拟毕业并授予学位、拟仅授予学位。
2.院所对毕业研究生培养审核情况、研究生发表论文情况在院所公示。
3. 各院所于2019年9月20日前完成2019年下半年拟毕业研究生材料的收集和初步审核,并将《2019年下半年毕业研究生培养审核情况汇总表》和《2019年下半年毕业研究生发表论文一览表》(汇总表)》电子版、纸质版扫描件(纸质版需院所负责人签字、盖章)发谢燕玲老师公文邮箱。
4. 请各二级院所按照上述相关规定,认真完成对2019年下半年毕业研究生的培养审核登记工作,培养审核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杜绝弄虚作假。未达到毕业要求的研究生将不准参加本季研究生答辩,并必须按照《广州中医药大学延期毕业研究生管理规定(试行)》(广中医研[2014]58号)文件精神,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延期手续。
(注:参加过以往培养审核但没有正常毕业的研究生,院所也需重新报送该研究生培养审核情况,并核实研究生前期审核材料提交情况。)
二、学位审核
(一)学位论文提交
拟申请答辩的同等学力申请学位人员、延期毕业全日制研究生(含港澳台、留学生)于9月20日前将学位论文电子版、纸质版提交至院所。(电子版论文命名方式:以“学号_作者_论文名称”命名,如“20121120123_张三_小青龙汤治疗变应性鼻炎临床观察和作用机制的研究”。
(二)学位论文“查重检测”和“统计学检测”
1.对象
(1)查重检测对象:拟申请答辩的全部学位论文。
(2)统计学检测对象:拟申请答辩的学位论文(境外硕士论文除外)。
2.要求
(1)院所于9月20日前统一将学位论文提交相关单位检测。图书馆负责学位论文查重检测。科学学位论文统计学检测由基础医学院统计学教研室负责检测;校本部专业学位论文由DME中心负责统计学检测,非直属单位专业学位论文由第五临床医学院负责检测。
(2)结果处理。学位论文“查重检测”报告由院所存档备查(特别提醒:首次检测学位论文复制比超过50%,将延期答辩)。“统计学检测”合格证明作为学位论文附件装订印刷。
(三)博士论文预答辩(9月30日前完成)
预答辩对象:拟申请答辩的博士生。
根据《广州中医药大学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实施办法》要求,培养单位认真组织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填写《广州中医药大学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评议表》纳入学位档案备案。
境外博士生预答辩,由导师组根据实际情况安排。
(四)学位论文评阅
学位论文送专家评阅前须“查重检测”和“统计学检测”合格。涉密论文按照《广州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保密管理规定》执行,下同。
1.双盲评审
(1) 对象:同等学力申请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延期毕业全日制研究生论文(境外硕士除外)。
(2)学位论文双盲评审流程
①学位论文提交
研究生培养二级单位应将本单位当次拟申请博士、硕士学位论文,于10月8日前全部提交至“教育部学位中心学位论文送审平台”。
②学位论文抽取
同等学力申请学位论文100%;博士学位论文100%;全日制硕士学位由“教育部学位中心学位论文送审平台”随机抽取不低于10%比例;
③公布双盲评审学位论文名单
研究生培养二级单位10月10日登录“教育部学位中心学位论文送审平台”查阅硕士学位论文被抽中名单,并及时在本单位公布。
未参加“教育部学位中心学位论文送审平台”的境外生博士论文由二级单位组织双盲评审。
未被抽中参加双盲评审的硕士学位论文,按要求进行实名评阅。
2.实名评阅
(1)对象:未参加盲审的所有硕士学位论文。
(2)要求:硕士学位论文由2名专家(至少1名校外或院外专家)评阅。
(五)论文答辩(11月11日-11月25日)
根据《广州中医药大学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要求,由学院统一组织学位论文答辩,答辩委员会专家对申请者保密,申请者本人不得出面聘请答辩委员。
答辩委员会在做出建议授予博士或硕士学位的决议时必须经全体成员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含三分之二)方为通过。答辩记录应当场实时进行,内容详实完整,包括委员们提问和申请人回答的内容。
(六)学位论文查重检测抽查
根据《广州中医大学研究生博、硕学位论文检测办法(试行)》,研究生院将对院所提交最终版学位论文进行统计学检测和查重检测抽查,抽查结果将向院所、导师反馈。抽查结果不合格情况将向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汇报。
三、毕业与学位授予工作
(一)学位评定委员会分委会(12月13日前完成)
各学位评定分委会认真做好组织协调工作,确保各项工作按期进行。各学位评定分委会的决定或决议等资料,应存档备查。各学位评定分委会形成建议授予博士、硕士学位人员名单,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查。
(二)校学位评定委员会
拟于12月26或27日召开,如有更改,另行通知。
四、其他事项
(一)就业工作(不含境外生、同等学力人员)
2019年秋季毕业研究生就业工作初步安排如下:
12月10日前完成年终就业率上报;
1月1日前完成2019年秋季毕业生就业方案上报;
其他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二)档案工作
1.学位档案:研究生学位档案是学位授予的依据,各二级单位凭学位档案领取学位证书。
2. 人事档案(不含境外生、同等学力人员):毕业研究生人事档案整理工作将于2020年1月初开展。
请各二级单位提前整理好《毕业研究生学位档案》、《毕业研究生人事档案材料》。
(三)办理毕业离校时间
拟于2020年1月6日,以届时通知为准。
培养审核联系人:谢老师,联系电话:39358484
学位授予联系人:余老师,联系电话:39358483
就业工作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39356515
人事档案联系人:郝老师,联系电话:39356515
学位档案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39358539
附件:
1. 相关文件、表格
研究生院
2019年7月10日
广州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 2019年7月 1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