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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补充提交2023年研究生中期考核材料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2-08 12:02:25   点击数:

各学院、研究生培养基地:

根据《关于开展2023年研究生中期考核的通知》(研生〔2023〕57号)通知要求,2023年研究生中期考核已在上半年完成,中期考核合格名单与不合格名单于9月4日公布。

根据《广州中医药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实施办法(试行)》(广中医研〔2015〕14号)文件要求,中期考核不合格的研究生,可在公布中期考核结果3-6个月内,向院所提交补充材料,经考核合格后,可以列入中期考核合格名单。中期考核合格的研究生,可进入下一阶段的培养,未参加中期考核或中期考核不合格的研究生,不得参加毕业和学位授予的培养审核。

现拟开展补充提交2023年研究生中期考核材料的工作,“考核对象、考核内容、考核程序”参照《关于开展2023年研究生中期考核的通知》文件要求执行。首轮中期考核不合格或未参加中期考核的研究生,可在本次考核重新提交材料参与考核,经考核合格后,可补充列入中期考核合格名单。

《研究生中期考核名单补充汇总表》excel版及经培养单位主管领导签字、培养单位盖章PDF版请于2023年12月29日前发送至hllyj@gzucm.edu.cn,纸质版原件由培养单位保留存档。

研究生院

2022年12月8日

(联系人:李老师,电话:39358484,邮箱:hllyj2gzucm.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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