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研究生中期考核的通知
各学院、研究生培养基地:
为进一步加强研究生培养过程管理和质量监控,评价和督促研究生入学以来的学习成效,及时发现和纠正研究生培养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保证和促进下一阶段培养进展和学位论文工作,确实提升学校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培养管理的通知》(教研厅〔2019〕1号)《国务院学位委员会 教育部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管理的若干意见》(学位〔2020〕19号)《广州中医药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实施办法(试行)》(广中医研〔2015〕14号)的要求,近期将进行2024年研究生中期考核工作。
2024年度的研究生中期考核工作采用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工作安排和要求如下:
一、考核对象
所有拟在2025年毕业和申请学位的研究生,包括:
(一)我校2022级博士、硕士研究生(含境内研究生、港澳台全日制/兼读制研究生、外国留学全日制/兼读制研究生);
(二)在职人员以同等学力申请博士、硕士学位学员(在有效学习年限内);
(三)2022年以前入学的研究生,由于办理休学后复学、办理延期毕业申请等(在有效学习年限内),尚未参加中期考核者。
二、考核内容和考核标准
考核内容和标准参照《广州中医药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实施办法(试行)》(广中医研〔2015〕14号)的相关规定执行。各类研究生的中期考核内容和要求详见附件1。
三、工作安排
(一)线上填报和审核培养材料
1. 研究生线上提交中期考核所需的培养材料(详见附件2)
研究生登陆研究生管理系统提交中期考核所需要的培养材料,包括研究生培养计划、参加学术活动情况、开题报告、执业医师资格证(仅中医专业学位硕士及九年制博士研究生)。
系统已设置了各类型研究生课程成绩的中期考核审核要求(详见附件1),并根据研究生在系统中的课程成绩进行自动审核。研究生需登录系统核对课程成绩,并在中期考核申请界面查看课程成绩是否通过审核。
2. 导师、培养单位和研究生院线上审核培养材料
(1)导师审核:研究生在线提交培养材料后,需自行联系导师登陆系统完成各培养材料的审核,审核要求和操作指南详见附件3。
(2)培养单位审核:导师审核环节完成后,培养单位统一对培养材料进行批量审核,审核要求和操作方法详见附件。
(3)研究生院复核:培养单位审核环节完成后,研究生院会对培养材料进行复核。
研究生请在6月11日前完成在线培养材料提交并联系导师和培养单位完成审核。
(二)中期考核阶段
1. 研究生线上提交中期考核申请
系统已设置了各类型研究生参加中期考所需的培养材料审核要求,研究生需要按要求在线提交相应材料并经导师-培养单位-研究生院审核合格后方可提交中期考核申请。
研究生需登录系统查看培养材料审核进度,并在6月18日前在线提交《广州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考核报告》(见附件5)。
2. 线下提交中期考核申请和相关附件材料
研究生在系统填写《广州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考核报告》,填写完成后,在线打印表格交导师审核。
研究生需在6月18日前将《广州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考核报告》和相关纸质版培养材料交到培养单位(各单位研究生培养工作联系人详见附件6)。
3. 培养单位评审
(1)各二级研究生培养单位成立由行政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分管领导具体实施的研究生中期考核工作小组,统筹安排本单位研究生中期考核工作,组织落实培养材料审核和中期考核答辩,并审核报送本单位的中期考核结果。
(2)各培养单位中期考核工作小组根据参加中期考核的研究生人数,分学科专业成立一个或多个答辩专家组,每个答辩专家组至少由3名专家组成,答辩专家可从校外专家、校内专家或院内专家中选择。
(3)答辩专家组应认真审阅研究生的中期考核材料,听取研究生个人在研究领域内所做的研究进展、参加的学术活动、参与导师的科研项目、已发表的学术论文及取得的科研成果、目前研究中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的研究设想等方面的汇报,有针对性的进行提问,全面检查研究生学业进展,并确定考核意见和建议:
1) 合格性评定:中期考核合格或中期考核不合格。
其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为中期考核不合格:
a.违反校纪校规,或因学术道德不端等行为,产生不良影响者;
b.未按要求撰写和完成《培养计划书》;
c.课程学习未达规定门数,或成绩未达规定要求;
d.未按规定进行开题报告、开题报告评议,论文开题材料不全等;
e.研究生参加学术活动次数不足6次者(以3年10次计算,截至中期检查之日。以登记卡盖章、学分条为依据);
f.未按院所安排和导师要求开展临床轮训或科研实践;
g.开题后学位论文工作无明显进展的;
h.中医专业学位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未通过执业医师资格证考试的。
2) 诊断性评价:
答辩专家组应针对研究生学业提出诊断性的评价和建议,为加强下阶段的培养和学位论文工作提供方向
(4)培养单位中期考核名单应在单位内公示。
(5)培养单位研究生教育主管领导签名、盖章。
(6)培养单位根据评审结果在系统录入中期考核结果。
4. 培养单位报送材料
(1)各培养单位提交《研究生中期考核名单汇总表》(附件7),培养单位分管研究生工作领导签字、培养单位盖章,扫描成PDF文件,文件名称以培养单位名称命名,电子版和PDF版一并发送到李老师老师邮箱(如名单页数超过1张的,请扫描成1个PDF文件)。
(2)撰写培养单位中期考核总结报告
①基本情况。包括本单位参加中期考核总人数、通过人数和未通过人数及原因等。
②考核过程。包括考核内容、考核程序、评审专家、学院复核、结果公示等。
③工作亮点。总结本单位开展研究生中期考核的亮点和做法。
④总结报告经分管领导签字盖章后,纸质版可扫描成PDF版与电子版一同发送到研究生院李玉洁老师。
4. 研究生院组织复核
学校组织复核,对相关材料进行检查,对培养单位中期考核工作进行评定,评定结论可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
5. 公布考核结果
(1) 7月2日前,各培养单位报送研究生中期考核合格名单和不合格名单。
(2)7月3日-9日,研究生院组织中期检查校内复核工作。
(3)7月10日-14日,公布中期考核合格名单。
四、相关安排
开展研究生中期考核,是加强研究生培养过程管理和质量监控的重要举措。资金安排已列入学校“高水平大学建设”统筹资金。根据各培养单位报送参与中期考核名单及考核工作情况,研究生院拟按生均一定标准,拔付给各培养单位资金,作为专家评审费等。
附件:
1. 各类研究生的中期考核内容和要求
2. 研究生系统提交培养材料和中期考核申请的操作指南
3. 研究生导师系统审核培养材料和中期考核申请操作指南
4. 院所系统审核培养材料和中期考核申请操作指南
5. 《广州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考核报告》
6. 各单位研究生培养工作负责人一览表
7. 《xx学院2024年研究生中期考核名单汇总表》
研究生院
2024年5月30日
(研究生院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39358484,电子邮箱:hllyj@gzucm.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