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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年“刘李中医药创新奖” 评选工作的通知

广中医校办〔2025〕106号
发布时间:2025-05-21 10:48:59   点击数:

各学院,研究生培养基地:

为进一步激励研究生开展原创性研究,培养科学家精神,启发创新思维,产出原创性、高水平、代表性科研成果,2024年11月,刘良院士伉俪捐资100万元人民币在我校设立“刘李中医药创新奖”基金,下设“刘李中医药创新奖”。为做好2025年“刘李中医药创新奖”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

广州中医药大学在籍全日制博士研究生。

二、奖励标准

2025年拟奖励资助优秀博士研究生5人,每人奖励5万元。

三、评选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品学兼优,创新能力突出。

(二)具有强烈的创新意识并取得优秀的学术创新成果。

(三)参评成果要求“广州中医药大学”或“中医药广东省实验室”为第一署名单位,申报者为参评成果的主要完成人。

(四)参评成果发表时间2024年5月-2025年5月。

(五)在中医药学科的基础理论、技术难题、交叉创新等研究领域取得实质性突破,产生标志性成果,博士研究生以第一作者(共同第一作者需排名第一)在学科领域高水平期刊上至少正式发表影响因子≧10.0分研究型论文1篇(不含综述)。

(六)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评奖:

1.因违反校纪校规而受到警告以上(含警告)处分或考试作弊者;

2.剽窃他人学术成果或其他存在学术不端者;

3.弄虚作假,伪造评选材料者。

(七)保证质量,宁缺毋滥。本年度如不足5项,按实际获奖名单进行奖励资助。

四、评选程序

(一)个人申请。符合申请条件的博士研究生填写《广州中医药大学“刘李中医药创新奖”申请表》(需提供科研成果支撑材料、证书复印件、论文收录检索报告等),经研究生导师审核后,连同相关申请材料一并提交到二级培养单位。

(二)培养单位审核推荐。各二级培养单位组建研究生学术创新奖评选专家组,专家组成员原则上不少于5人(其中应包含学科(学术)带头人、博士生导师代表),严格审核材料真实性并通过答辩的方式确定推荐名单。

(三)学校评审。学校组织由主管研究生教育校领导任组长的评选专家组全面审核各二级单位推荐项目名单,并进行会评,选优获奖博士生项目名单。获奖名单公示三天后,报基金管理委员会审批并确定最终获奖名单。

(四)获奖表彰。学校对最终获奖名单做出表彰决定,并发放证书及奖金。

五、报送要求

(一)《申请表》:一式四份,文本规范、无错、漏、别字,表格排版整洁,签字盖章完备。

(二)佐证支撑材料:一式四份,申请人提供的科研成果支撑材料、证书复印件、论文收录检索报告等佐证材料均应单独汇总成册,制作目录、标明页码以便供专家评审。

(三)请各学院将申请人相关材料(含申请表、佐证支撑材料)电子版发送到指定邮箱,纸质版按报送要求一式四份于5月30日前报送研究生院。

附件:《广州中医药大学“刘李中医药创新奖”申请表》

广州中医药大学

2025年5月20日

(联系人:曾庆波,39358483;电子邮箱:zyjszqb@gzucm.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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