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所、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研究生培养过程管理和质量监控,根据《广州中医药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实施办法》)有关要求,现就2015年研究生中期考核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一)我校2013级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
(二)在职人员以同等学力申请博士、硕士学位学员,凡拟在2015年秋季或2016年申请学位者;
(三)2013级以前入学的研究生,由于办理休学后复学、办理延期毕业申请等,拟在2015年秋季或2016年申请学位者;
兼读制研究生参照执行。
二、考核时间
中期考核从通知发布之日起开始,至2015年9月4日前完成。
三、考核要求
(一)考核主要内容
包括思想表现、培养计划书、课程学习情况、开题报告及论文进展情况、参加学术活动情况、在校期间发表论文情况等。具体内容要求参见《实施办法》。
(二)考核程序
1.研究生自我鉴定。如实填写《广州中医药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表》,准备好相关附件材料、备查。
2.导师审核研究生的自我鉴定,作出评价并签名。
3.各院所考核小组审查,并作出评价,考核小组组长签名。
4.院所审核,研究生教育主管领导签名、盖章。
5.院所报送《中期考核合格名单》、《中期考核不合格名单》,要求9月4日前,电子版发送至研究生院培养办,纸质版连同《研究生中期考核表》盖章后送研究生院培养办。
6.研究生院组织复核,对中期考核合格名单进行公布。对中期考核不合格的研究生,发出整改通知。
四、资金安排
开展研究生中期考核,是加强研究生培养过程管理和质量监控的重要举措。资金安排已列入学校2015年度"创新强校工程"统筹资金。
根据各院所报送参与中期考核名单及考核工作情况,学校拟按生均一定标准,拔付给各院所资金,作为中期考核工作组织及专家检查、评审费等。
特此通知。
附件:广州中医药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表
广州中医药大学
2015年6月26日
(联系人:罗向晗,电话:39358484、13631470149)
关于开展2015年研究生中期考核的通知_1440731149.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