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研究生培养基地:
根据 《广州中医药大学“揭榜挂帅”研究生创新能力提升专项管理办法》(广中医校办〔2024〕269号)(以下简称《“揭榜挂帅”管理办法》) 和《关于公布2024年度校级“揭榜挂帅”研究生创新能力提升专项立项名单的通知》(广中医校办〔2024〕334号)相关要求,学校将开展2024年度校级“揭榜挂帅”研究生创新能力提升专项结题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结题范围
2024年度校级“揭榜挂帅”研究生创新能力提升专项立项专项
二、结题程序
1. 项目负责研究生应认真填写《广州中医药大学校级“揭榜挂帅”研究生创新能力提升专项结题验收表》(见附件1),保证其填写内容真实、数据准确,并提供项目成果佐证材料。
2. 项目负责研究生的导师审核研究生提交的结题验收表和项目成果佐证材料,审核通过后提交至研究生所在培养单位。
3. 培养单位组织专家根据《“揭榜挂帅”管理办法》相关要求进行验收审核并签署意见,培养单位结合专家意见进行审批。
培养单位将项目结题验收表的电子版、盖章版扫描件和项目成果佐证材料在2026年5月17日前发送至李老师联系邮箱(hllyj@gzucm.edu.cn)。
4. 研究生院对结题材料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拟定同意结题项目,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审批。
5. 经审批同意结题者,学校发文公布。
三、注意事项
项目结题后剩余科研经费将按要求回收,请项目负责学生和导师合理安排经费使用进度。
根据《“揭榜挂帅”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不能通过验收的项目,学校有权收回剩余项目经费,项目负责人及导师将不再获得相应项目立项资助。
附件:《广州中医药大学校级“揭榜挂帅”研究生创新能力提升专项结题验收表》
研究生院
2026年4月30日
(联系人:李老师,39358484,hllyj@gzucm.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