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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年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3-20 11:08:53   点击数:

                                                           研生〔2020〕16号

各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0年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粤教研函〔2020〕1号)精神,现就我校开展广东省2020年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申报认定工作如下:

(一)申报认定类别

结合我校研究生教育发展实际及以往项目申报立项情况,通过校内申报组织遴选,今年拟推荐至教育厅进行申报认定的项目包括以下3类:

1.广东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研究项目,拟不超过5项。

2.广东省研究生示范课程建设项目,拟不超过4项。

3.广东省联合培养研究生示范基地,拟不超过6项。

根据教育厅文件精神,本次申报的各类项目均列入学校年度高等教育“创新强校工程”总体规划中。

(二)申报遴选要求

1.各单位申报项目的条件应遵循《2020年广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申报条件及名额》(附件1)中的基本要求和具体要求。

2.既往立项的广东省研究生创新计划项目未结题的负责人,不得以主持人身份参与本次项目申报。

3.本次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申报每人限报一项。

4.联合培养研究生示范基地项目,申报合作单位要求是我校研究生培养基地,并遵循《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联合培养研究生示范基地建设的管理办法》(粤教研〔2013〕2号)及《广州中医药大学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广中医研〔2014〕20号)。

5.凡我校研究生培养合作单位申报“广东省联合培养研究生示范基地”项目,均为立项不资助,并由合作单位向学校出具项目经费资助承诺函。

6.示范课程建设项目须为已列入我校博士、硕士研究生教学计划的课程,包含公共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选修课等。

(三)申报材料报送

1.以院、中心为单位,填写本单位申报项目汇总表(附件3,纸质版1份,电子版1份)、连同各项目申报材料(申请书纸质版7份、电子版一份)于5月8日(周五)下班前报研究生院培养办。

2.学校组织专家进行校内遴选,遴选结果及拟推荐至教育厅进行申报认定的项目名单校内公示。

联系人:曾庆波 39358484 zyjszqb@gzucm.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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