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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年中医专业学位研究生临床技能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2-14 11:36:58   点击数:

各学院、研究生培养基地:

根据学校研究生培养计划要求,中医专业学位研究生必须参加临床技能考核,请各学院、研究生培养基地组织做好2023年中医专业学位研究生临床技能考核工作。

一、考核对象

(一)拟于2023年毕业并申请学位的全日制中医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

(二)拟于2023年申请学位的在职人员以同等学力申请中医博士专业学位学员;

注:拟于2023年毕业并申请学位的全日制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需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并结业考核合格,无需参加本次考核,但须由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报送结业考核成绩。

拟于2023年申请学位的在职人员以同等学力申请中医硕士专业学位学员须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及住院医师规培证书,无需参加本次考核。

二、考核组织

各直属医院、非直属医院研究生于所在医院进行临床能力考核。

隶属于针灸康复临床医学院、研究中心的专业学位研究生,其临床能力考核由研究生所属院所与相关临床医学院、非直属附属医院、培养基地协商后,在研究生所在轮训医院进行。

三、考核结果上报

1.考核工作应于3月8日前完成,请各单位于3月10日前将考核结果(表格见附件)的纸质版(加盖公章)扫描成PDF文档和EXCEL电子版文档报送研究生院培养办。

2.凡是临床考核不合格的研究生,不得纳入2023年毕业研究生培养审核合格名单。

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39358484

邮箱:hllyj@gzucm.edu.cn

附件:2023年专业学位研究生临床技能考核成绩汇总表

研究生院

2023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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