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化建设,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研究生管理系统已上线研究生培养计划填报功能,请各学院和研究生培养单位组织在校研究生登陆系统完成填报并进行院系审核。
一、填报对象
2021和2022级在校研究生(含境内全日制、港澳台、外国留学硕博士,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和博士学位学员)以及其他计划在2023年上半年参加中期考核的研究生。
二、填报时间
2023年4月8号—4月30日
三、填报要求
(一)学生层面
在校研究生登陆研究生管理系统,根据《研究生管理系统提交研究生培养计划操作指南(学生)》(详见附件1)在线完成研究生培养计划的内容填写,填写完成后保存并导出电子版表格,打印并请研究生导师审核签名,签名版的培养计划需扫描作为附件上传,上传附件后才能完成培养计划的提交。
(二)院所层面
各学院和研究生培养基地的研究生管理系统培养模块负责老师登陆系统,按《研究生管理系统研究生培养计划审核操作指南(院所)》(详见附件2)的要求完成学院审核。
三、注意事项
(一)研究生培养计划是研究生中期考核和培养审核的重要环节,未来中期考核和培养审核将采取线上(研究生管理系统)和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未按时在系统完成研究生培养计划填报的同学将无法参加中期考核和培养审核,望各位在校研究生和各培养单位重视并认真落实本项工作。
(二)研究生培养计划中的导师组成员信息填报将作为老师带教研究生工作量审核的依据,请各培养单位在审核过程中务必确保学生在线填写完整并上传佐证材料。
(三)研究生院已编写了详细的操作指南,研究生填报前务必仔细阅读操作指南,如在填报过程中遇到操作指南中无法解决的问题的,请联系各学院的培养模块负责人(详见附件3)咨询。
(四)研究生院已为各单位的培养模块负责人的研究生管理系统院系管理员账号开通登陆本学院其他账号(包括学生账号和教师账号)的功能(详见附件4),请各单位的培养模块负责人登陆学生账号,熟悉学生填报流程,以便给学生提供指导。
注意:院系管理员的登陆其他账号功能仅用于浏览教师和学生的界面,以便更好地指导本单位的教师和学生进行系统操作,切勿登陆他人账号代替他人进行任何操作。
附件:
1. 研究生管理系统提交研究生培养计划操作指南(学生)
2. 研究生管理系统研究生培养计划审核操作指南(院所)
3. 研究生管理系统各院所培养模块负责老师一览表
4. 院所管理员登陆其他账号操作指南
研究生院
2023年4月7日
(联系人:李老师,电话:393584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