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所、研究生培养基地:
根据《关于做好我校2018年下半年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与学位授予工作安排的通知》安排,2018年下半年毕业的研究生将于2018年11月30日前完成学位论文答辩工作,为使答辩工作顺利进行,现将发放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酬金具体事宜安排如下:
一、答辩酬金发放对象:
培养审核合格且学位论文查重检测、统计学检测、论文评阅均合格的研究生。若学位论文双盲评审结果未出,先按评审合格报送答辩经费发放名单,最终名单以双盲评审结果为准。
(注:2018年上半年已经报过答辩经费的学生,本次不再上报)
二、答辩酬金发放标准:
学位论文双盲评审博士研究生1300元/人。
港澳台、境外博士研究生1900元/人。
学位论文双盲评审硕士研究生(科学学位研究生690元/人,专业学位研究生490元/人)。
学位论文实名评阅硕士研究生(科学学位研究生1090元/人,专业学位研究生890元/人)。
三、提交材料
各院所于11月15日12点前将《广州中医药大学XX学院2018下半年毕业研究生答辩酬金发放表》电子版提交至:yudm@gzucm.edu.cn,由研究生院统一提交至财务处。(请严格按照时间安排提交材料)
四、酬金发放
全日制研究生、同等学力博士:答辩酬金将由财务处直接发到银行卡上(若没有在财务系统中绑定银行卡,请按照附件“绑定银行卡操作方式”,在财务系统中绑定银行卡)。
港澳台、境外研究生、同等学力硕士:如能在财务系统中绑定银行卡,请尽量绑定银行卡,答辩经费将直接发到银行卡中。如不能绑定银行卡,请于11月22至12月21日前凭答辩经费领取通知单到财务处领取。(答辩经费通知单在各院所研究生工作负责老师处领取)
联系人:余东梅
邮箱:yudm@gzucm.edu.cn
附件1.广州中医药大学XX学院2018年下半年毕业研究生答辩酬金发放表
附件2.广州中医药大学XXXX学院研究生领取答辩经费通知单
附件3.答辩经费标准
附件4.绑定银行卡操作方法
研究生院学位办
2018-1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