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我校研究生毕业、学位授予相关文件,为保质保量做好2021年下半年研究生毕业、学位授予工作,现将相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工作进程安排
序号 |
工作内容 |
开始或完成时间 |
1 |
拟毕业研究生、同等学力申请学位人员培养审核 |
9月18日完成 |
2 |
学位论文查重、统计学检测:各院所将学位论文电子版提交至检测相关单位 |
9月18日开始 |
3 |
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 |
10月10日前 |
4 |
学位论文原始资料审核 |
10月15日前 |
5 |
学位论文盲审:各单位将拟于下半年申请学位且查重、统计学检测合格的所有学位论文上传至“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评估工作平台”(以下简称“盲审平台”), |
10月18日前 |
6 |
各培养单位登录盲审平台,查看并公布参加学校组织双盲评审名单。 学校组织双盲评审对象:博士学位论文、学术型硕士论文、同等学力申请学位论文100%,专业型硕士学位论文按不低于10%比例抽取。 培养单位组织双盲评审对象:未参加学校组织双盲评审的所有硕士学位论文。 |
10月20日 |
7 |
完成年终就业率上报 |
11月下旬 |
8 |
学位论文答辩 |
12月10日前 |
9 |
学位信息采集 |
12月17日前 |
10 |
完成就业派遣方案 |
12月下旬 |
11 |
召开学位评定分委会 |
12月21日前 |
12 |
整理人事档案 |
12月下旬 |
13 |
召开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学位授予 |
拟于12月30日或31日 |
14 |
离校 |
暂定1月10日 |
以上工作内容,需严格按照《关于做好2021年研究生毕业与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中医研生〔2021〕8号)(附件1)要求执行。
注:培养审核情况汇总表、发表论文一览表请发到曾老师邮箱: zyjszqb@gzucm.edu.cn。
二、学位档案要求
序号 |
材料内容 |
要求 |
1 |
研究生登记表 |
同等学力申请学位者无 |
2 |
培养计划 |
导师签名、单位盖章,贴照片 |
3 |
成绩单 |
|
4 |
开题报告 |
开题报告和文献综述分开装订,分别标页码 |
5 |
文献综述 |
6 |
开题报告评议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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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临床技能考核评分表 |
限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 |
8 |
医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
限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
9 |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 |
限同等学力申请中医硕士专业学位 |
10 |
预答辩评议表 |
限博士 |
11 |
学位论文评阅书 |
参加学校组织双盲评审的评阅书由研究生院统一提供 |
12 |
学位申请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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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学位论文修改完成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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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学位论文 |
1份,必须有学生和导师签名 |
15 |
学位获得者基本信息表 |
学生登录学位信息采集系统打印,并手写签字确认(同等学力申请学术学位者无) |
16 |
毕业研究生登记表 |
A4大小 |
17 |
学位论文答辩照片 |
照片2张,个人、个人与导师或个人与答辩委员会专家合影各一张。 |
培养审核联系人:曾老师,曹老师,联系电话:39358484
学位授予联系人:余老师,联系电话:39358483
就业工作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39356515
人事档案联系人:郝老师,联系电话:39356515
学位档案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39358539
附件:
1.《关于做好2021年研究生毕业与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研生〔2021〕8号)
2.相关表格
研究生院
2021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