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研究生培养基地:
为充分发挥学位论文抽检对学位论文质量的督促和把关作用,切实保障我校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根据《广州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抽检管理办法》(广中医校办〔2022〕66号),并结合上级学位论文抽检工作安排以及提交我校学位论文进度,现拟开展2021-2022年度的学位论文抽检工作,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抽检对象
(一)2021年12月获学位的博士、硕士学位论文。
(二)2022年6月获学位的博士、硕士学位论文。
包含既往已毕业,在此期间获学位的博士、硕士学位论文。
二、抽检比例
(一)既往已毕业现申请学位的研究生、临逾期研究生(含学号2017级、2016级、2015级)按100%抽取进行查重检测与专家评审。
(二)以同等学力申请学位学员、在职攻读研究生(含定向就业、兼读制)按100%抽取进行查重检测,按20%抽取进行专家评审。
(三)其他硕士研究生按5%、其他博士研究生按10%抽取进行查重检测与专家评审。抽取名单覆盖所有一级学科专业。
三、抽检内容
(一)查重检测
1.检测机构:由学校图书馆进行查重检测。
2.检测要求:按《广州中医药大学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检测办法》进行。
3.检测结果:博士学位论文总复制比超过25%、硕士学位论文总复制比超过30%者,均视为“查重检测不合格学位论文”
(二)专家评审
1.评审专家:每篇论文邀请3名专家进行评审,其中校内专家1名,校外专家1名,第三方平台专家库专家1名(采用第三方盲审平台进行)。
2.评审要求:对学位论文的选题与综述、创新性及论文价值、基础理论知识及科研实践能力、论文规范性等方面进行评议。
3.评审结果:初评如有1个不合格意见,则复评2名校外专家(不限省内外)。评审结果有2个及以上专家评为“不合格”,则为“存在问题学位论文”,有1个专家评为“不合格”,则为“有不合格意见的学位论文”。
四、抽检结果处理
(一)查重检测不合格学位论文
1.查重检测不合格学位论文直接定义为“存在问题学位论文”。
2.各研究生培养单位需结合学位论文答辩及教育教学督导情况对查重检测不合格学位论文重新审核。如确存在学术不端情况,参照国家、省及学校有关学术不端处理办法进行研究处理;如为论文质量问题,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应督促导师指导学生进行认真修改完善,修改完成并经导师确认,学院审核,提出置换申请,并将修改后的论文提交至研究生院。
(二)存在问题学位论文
根据《广州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抽检管理办法》(广中医校办〔2022〕66号)规定,学校将对“存在问题学位论文”研究生培养单位及该导师所指导的其他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进行重点监控,并适时启动对该研究生培养单位、相关导师研究生培养质量、学位论文质量开展专项检查。
“存在问题学位论文”研究生培养单位,应对“存在问题学位论文”的导师进行研究生教育质量约谈,督促其提高质量意识。
“存在问题学位论文”的导师向研究生培养单位提交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和学位论文质量的整改报告,整改限期为一年。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应督促导师指导学生对“存在问题学位论文”进行认真修改完善,并组织专家对修改后的论文进行再次审核。审核通过后,经导师签字确认,学院审核,提交学位论文置换申请,并将修改后的论文提交至研究生院。
五、工作时间安排
(一)确认抽检名单
7月13日-14日。
(二)查重检测
7月14日-7月19日。
(三)专家评审
7月14日-29日。
(四)论文修改完善
7月19日-8月5日
(五)提交修改完善后的论文
8月6日前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可根据以往上级抽检学位论文情况、《广州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抽检管理办法》以及本通知,结合学院实际,组织开展本单位的研究生学位论文抽检工作。
广州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
2022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