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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级新生参加广州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06-12 00:00:00   点击数:

各位新生:

医疗保险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提出的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举措。根据广东省、广州市政府、医保部门的有关规定,2010年广东省在校大学生已全面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居民医保)。参加居民医保的大学生可享受住院、指定门诊慢性病、门诊特定项目及门急诊医疗待遇。为确保我校学生在校期间有基本的医疗保障,减少家长的后顾之忧,提高学生的健康水平,现将我校新生参保工作通知如下:

一、参保提交资料:

1.按所附样板填妥《广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申报表》一份;

2.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含正反面),印在同一张A4纸;

3.户口簿复印件一份(包括户主页及本人页);印在同一张A4纸。

备注:每个学生将以上三份资料按顺序订在一起,入学后交二级学院研究生管理人员,由二级学院在经办机构审核栏加盖公章后,资料交学校门诊部医保办,截止日期为9月20日(信息录入有校医保办负责)。

4.申请低保,重残对象:除上述三份资料外,再提交户口所在地民政厅(局)发放的《低收入困难家庭证》、或《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残疾人证》复印件一份。四份资料按顺序订在一起,入学后交辅导员,无需盖二级学院公章(信息录入有校医保办负责)。

二、参保缴费标准与办法

(一)学生缴费80元/人/年。请新生入学前将此款项存入学校财务处代开的银行卡里,由学校账务统一划帐。由于学校代收医保费后再统一转缴至广州市社会保障局,故收费凭证将以班级为单位统一开具。

(二)对于已参加政府举办的社会医疗保险(包括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农合保险中任意一种者,可凭原经办单位提供本人已购买2010年度保险证明,在新生入学报到时第一周内到医保办办理相关手续。

校医保办联系方式:大学城校区办公楼423室,电话:39356333

三元里校区广州中医药大学门诊部医保办,电话:36585911

广州中医药大学门诊部医保办

2010年6月12日

附件:广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申报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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