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二级单位、欠费研究生同学: 本学期开学后,根据财务处提供的数据,大部分学生已完成学费缴费,但目前仍有部分学生尚未缴费。为了保证学费及时上缴财政,根据省财政及学校的相关要求,请欠费学生把学杂费按照学校财务处要求进行缴费(缴费方式见附件1和2)。另: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和学业奖学金将在近期发放,如在国家助学金和学业奖学金发放后,研究生仍故意拖欠学费,将影响学生本人的诚信及以后奖助学金的申请和发放,影响导师相关绩效的评定和发放等。 特此通知。 研究生院 2019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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