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中医药大学研究生课程免修管理规定
(试行)
为规范研究生培养管理,保证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教育部关于改进和加强研究生课程建设的意见》(教研〔2014〕5号)和《广州中医药大学研究生课程教学管理办法(试行)》(广中医研〔2014〕57号)精神,结合我校研究生培养的实际情况,对研究生课程免修作以下规定:
一、课程免修规定
(一)政治理论课程
按照国家教育部相关规定,公共政治理论课程为研究生必修科目,任何专业的研究生原则上不得申请免修。
(二)英语课程
第一外语为英语的研究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免修英语课程,并获得相应成绩和学分:
1.研究生入学英语考试成绩达70分及以上;
2.TOEFL成绩85分及以上;
3.IELTS成绩6.5分及以上;
4.GRE成绩1300/330分(旧/新记分方式)及以上;
5.PETS5考试合格;
6.国家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500分及以上;
7.国家英语专业八级考试合格;
8.在以英语为授课语言的国外高等学校获得过学士及以上学位。
1-6项所列各类英语水平考试如因改革而总分发生变化的,应按相应比例重新计算免修所需达到的分数。
(三)专业基础课程、选修课程
参加过我校相关专业、相同层次研究生课程学习的研究生,可根据自身的学习情况,提出专业基础课程、选修课程的免修申请,免修的课程必须是相同层次、对应名称和内容的课程。
二、免修课程考试规定
(一)免修免考
申请免修者,可同时申请免考。经审批同意后,其课程考试成绩可直接给予认定,认定成绩按本门课程所规定的最低合格要求加五分计。
(二)免修不免考
1.申请并获准免修的研究生参加课程考试,课程成绩按卷面考试成绩计算。
2.免修课程考试不及格,取消该门课程的免修申请,研究生须提出重修课程申请,并参加下一年度研究生的课程学习与考试。
三、课程免修申请程序规定
(一)免修申请须于每学期开学后两周内提出, 逾期提出者,不予受理。
(二)研究生填写《广州中医药大学研究生课程免修申请表》,申请经导师、任课教师、培养单位审核同意后,连同相关证明(成绩单或其他证明达到免修要求的证书、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报研究生院审批。
四、本规定自2015级研究生起执行。
五、本规定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六、港澳台、外籍研究生,在职人员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博士学位学员,参照本办法执行。
附:《广州中医药大学研究生课程免修申请表》
附
广州中医药大学研究生课程免修申请表
学生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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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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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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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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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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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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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师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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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师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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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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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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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年学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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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修形式 |
()免修不免考 ( )免修并免考 |
申请免修理由: 学生签名: 年 月 日 |
导师意见: 签名: 年 月 日 |
任课教师意见 签名: 年 月 日 |
学院/研究所意见: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研究生院意见: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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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表由学生在学期开学时填写,并附相关证明材料。2.本表一式两份,学生、研究生院各存一份。3.学生必须在管理系统中选课,方可录入成绩。
广州中医药大学校长办公室 2015年11月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