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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中医药大学第四批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人攻读临床医学专业学位

发布时间:2009-09-02 00:00:00   点击数:


2008级全国中医师承攻读临床专业学位的学员,为了完成我校攻读临床专业学位培养工作,按时在2009年进行学位论文开题,请按第四批中医师承攻读临床专业学位要求,在2009级大学城、三元里两校区开设的博士研究生课程中选课,并办理相关选课手续。在广东省省外的学员,可在当地中医药大学选修相应课程,并在我校培养科办理认定手续。特此通知,请相互知照!

联系人:史老师、葛老师,联系电话:39358484、36585134

培养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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