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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2-2013学年“香港新华中医中药促进会励志助学金”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10-31 00:00:00   点击数:

院所:

香港新华中医中药促进会成立30余年来,积极推动粤港两地中医药事业的交流与发展,关心两地中医药人才的培养,长期以来不仅与我校保持着密切的联系,还一直关心和支持我校的建设与发展。2010年香港新华中医中药促进会捐资20万元港币设立广州中医药大学香港新华中医中药促进会励志助学金,五年内每年资助与奖励我校品德优秀、志向远大、学习刻苦的在校学生30名(本科生20名、研究生10名),鼓励和扶持在校期间家境贫困的广州中医药大学学生完成学业。为做好本年度受助学生的推选工作,现将本次推选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选条件及要求

(一)品行端正,学业良好的在校全日制研究生。

(二)同等条件下来自边远贫困山区,家庭突发意外优先

(三)在读研究生,在本学科领域的研究有一定的独创性见解或已取得的一定的成绩。公开发表学术论文者优先

(四)同年已获得同类奖助学金的同学不受理重复申请

、资助标准及名额分配

2012-2013学年香港新华中医中药促进会励志助学金资助研究生10名,每人1000/。其中5名奖励成绩优秀、发表论文研究生,5名资助困难研究生。

三、申报办法

各学院汇总后,于118日前提交2012-2013学年香港新华中医中药促进会励志助学金申请表》以及论文科研情况证明材料、《2012-2013学年香港新华中医中药促进会励志助学金推荐意见表》纸质版一式一份到研究生处,同时将《广州中医药大学(助困类)奖(助)学金学生情况表》电子版发送到电子邮箱:rjl5470@gzucm.edu.cn

联系人:任金玲,联系电话:39358484

、推选时间进度安排

1030-118日:学生自由申请,各学院推荐,并提交材料

119日:研究生申报材料由研究生处复核材料

1112-1114日:获资助学生名单校内公示。

1115-1119日:受助学生名单由外事处报香港新华中医中药促进会备案。

12月:举行广州中医药大学香港新华中医中药促进会励志助学金颁发仪式(具体日期以通知为准)。

附件:

《2012-2013学年香港新华中医中药促进会励志助学金申请表》.doc

《2012-2013学年香港新华中医中药促进会励志助学金推荐意见表》.doc

《广州中医药大学(助困类)奖(助)学金学生情况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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