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研究生院
首页|部门概况|招生工作|培养工作|学位工作|管理工作|思政工作|就业工作|导师队伍与风采
  通知公告  
 

  站内搜索
 
 
 
当前位置: 首页>>思政工作>>通知公告>>正文
 

关于2023年初录取研究生团组织关系办理的说明

发布时间:2023-05-12 16:55:25   点击数:

窗体顶端

关于2023年初录取研究生团组织关系办理说明

 

各位初录取研究生团员:

为进一步规范做好2023级研究生新生团组织关系转接工作,根据相关工作要求,原则上2023级研究生新生在入学前,团组织关系保留在原就读学校。在开学后30个自然日内,由所在学院团委在核查相关材料的基础上,于“智慧团建”成立新团支部,建立组织树,统一安排开展团组织转接工作,开学前暂不办理。

 

研究生院

20235月12

 

上一条:广州中医药大学2023年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调档通知
下一条:关于公布“我和导师的故事” 主题征文活动获奖名单的通知

关闭

打印】    【收藏

 
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
中国博士后
广东省学位委员会
广东省教育厅
广州中医药大学 研究生院
 
 
 

广州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2016

通讯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大学城外环东路232号广州中医药大学办公楼      邮编:510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