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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遴选2026/2027年度匈牙利互换奖学金(学位生)项目留学候选人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12-12 14:26:11   点击数:

各二级学院、研究生培养基地: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关于遴选2026/2027年度匈牙利互换奖学金(学位生)项目留学候选人的通知》,现就学校遴选2026/2027年度匈牙利互换奖学金(学位生)项目留学候选人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类别

本科生:留学期限为24-48个月

硕士研究生:留学期限为12-24个月

本硕连读硕士研究生:留学期限为60-72个月

博士研究生:留学期限为48个月

参与匈语授课人员可额外申请一年匈语预科学习。

二、资助内容

留学人员在外留学期间享受匈牙利政府奖学金(免学费、免住宿费或提供住宿费补贴、部分奖学金生活费)。国家留学基金提供互换奖学金出国留学人员补贴及一次往返国际旅费。政府互换奖学金项目出国留学人员补贴及发放方式按国家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三、人选条件

1.符合当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指南》中规定的申请条件。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具有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人民的责任感和端正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3.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恪守学术道德、遵守学术规范,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国家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使命感。

4.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申请时年龄满18周岁(2008年8月31日前出生);

5.身体健康,心理健康;

6.本科生:本科在读一年级学生。

本硕连读硕士研究生:本科在读一年级学生。

硕士研究生:应届本科毕业生。

博士研究生:应届硕士毕业生。

7. 语言要求

匈方接收院校一般使用英语授课,申请人的英语水平须满足各接收院校的要求并在申报时提交相应语言水平证书(相关要求请登陆 http://www.stipendiumhungaricum.hu/查询)。匈方英语语言要求采用欧洲共同语言参考标准(具体标准请登陆http://www.stipendiumhungaricum.hu/查询),层级从A1至C2,大部分接收院校要求为B2级,其对应iBT托福成绩为90分,PBT托福成绩为550分、剑桥英语证书“B”级、雅思5.0分;

申请使用匈牙利语作为授课语言且匈语水平未达到入学要求的,须进行为期一年的匈语预科学习,一年后通过匈方语言考试并获得入学资格的留学人员方可进入专业课程学习;如未通过,奖学金终止并根据规定按期回国。

8. 其他要求

申请人可选留学院校、留学专业、授课语言及语言水平要求、学位学历要求、留学院校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留学院校网址链接等相关信息请登陆http://www.stipendiumhungaricum.hu/查询。

本科生、(本硕连读)硕士研究生申请人无须提交匈方邀请函或录取通知书;博士研究生申请人必须提交国外导师邀请信。

四、工作要求

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认真组织,严格把关,本着“保证质量、宁缺勿滥”的原则推荐人选。

五、选拔程序

1.申请时间及方式

申请人经所在培养单位审核同意后,于2025年12月5日-16日14时前登陆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s://sa.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并按要求上传申请材料,相关申请材料一并交至所在培养单位审核。

申请人(研究生):申请研究生所在培养单位需对申请人的政治思想、师德师风/品行学风等严格把关,并在《单位推荐意见表》中对上述表现做出评价,加盖学院公章。

申请人(本科生):请有意申请的全日制本科生学生于规定时间内完成线上申报,《单位推荐意见表》请申请人所在院、系针对每位申请人填写审核意见并加盖学院公章。

2.申请受理方式

申请人(研究生):研究生院不直接受理个人申请,各申请研究生所在培养单位应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见附件1)进行审核,对拟推荐人选进行公示后,填写《2026/2027年度匈牙利互换奖学金(学位生)项目留学候选人推荐汇总表》(见附件2),于2025年12月19日下午14时前报送上述申请材料,电子版发送至公文邮箱lihuiting@gzucm.edu.cn,签字盖章纸质版(一式一份)交至研究生院培养与学位科(大学城办公楼613室),逾期不再接收相关申请。

申请人(本科生):请于2025年12月19日中午12时前将经所在学院出具审核意见并盖章后的纸质版《单位推荐意见表》交至对外交流合作部(大学城办公楼622室)谢健文老师处。

申请人网报时“申报项目名称”选择“与有关国家互换奖学金计划”,“可利用合作渠道”选择“匈牙利互换奖学金”。

申请人应按照规定的程序、时间和要求提交申请材料,并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因申请材料原因导致的责任和后果由申请人承担。

申请人所在培养单位需对申请人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行、学术诚信、身心健康情况、申请资格、综合素质、发展潜力、出国留学必要性、学习计划可行性等方面进行审核(评审)后出具有针对性的单位推荐意见。所在培养单位单位有权退回不真实、不一致、不符合要求的申请。

3.其他注意事项

申请人须于2026年1月15日14时前(匈牙利时间)登录匈方网上申报系统(www.stipendiumhungaricum.hu)完成网上报名并按要求提交对外联系材料。申请人应在网报时填写2个或以上不同的study program,完成网上申请后,申请人不能再对申请留学院校/专业进行更改。

对外联系材料需同时上传至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

4.资格复核

研究生院、对外交流合作部对申请材料进行资格复核,报学校批准后,报省教育厅。

六、派出管理

1.申请人在获得录取资格后,应合理安排学业,保证按期派出。

2.被录取人员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及其国内导师要切实承担起“第一责任人”责任,及时了解留学人员思想动向,对存在问题的人员不予派出,派出前,指导、帮助被录取人员办理包括学校研究生因公出国(境)申报手续在内的各项派出手续;派出后,及时了解留学人员在外情况,督促其按期完成留学计划。

3.被录取人员应按计划派出,不得擅自放弃留学资格。一般在当年9-10月派出,录取结果及派出时间以匈方通知为准;

4.留学人员应在派出前签订《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协议书》。

七、学校咨询及受理机构

研究生:研究生院培养与学位办,联系人李慧婷老师,020-39358484,lihuiting@gzucm.edu.cn

本科生:对外交流合作部,联系人谢健文老师, 020-39358477,xiejianwen@gzucm.edu.cn。

本通知未尽事宜,将按照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关于启动2026/2027年度匈牙利互换奖学金(学位生)项目遴选工作的通知及项目指南(国家留学网“遴选通知”专栏已发布)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1.匈牙利互换奖学金(学位生)项目指南

2. 2026/2027年度匈牙利互换奖学金(学位生)项目留学候选人推荐汇总表

研究生院 对外交流合作部

2025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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