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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级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工作通知

发布时间:2016-12-27 16:11:46   点击数:

 

关于做好2015级研究生学位论文

开题工作的通知

各院所、研究生培养基地:

学位论文质量是衡量研究生培养水平和学位授予质量的重要标志,学位论文的合理选题直接决定着学位论文的质量。为加强研究生培养过程管理,进一步提高我校研究生培养质量和学位授予质量,根据《广州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工作要求》(广中医研〔2016〕18号),现对做好2015级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工作通知如下:

一、学位论文开题工作完成时间

博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时间一般在第二学期末或第三学期初;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一般应在第三学期完成。导师应高度重视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工作,指导研究生按时顺利完成学位论文开题工作,各院所应清查本院2015级研究生开题情况,督促研究生完成学位论文开题工作。

二、学位论文开题工作检查

2017年4-6月,学校对2015级研究生进行中期考核,各院所应对2015级研究生开题情况进行全面抽查,学校将对2015级研究生开题情况进行抽查。

根据《广州中医药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实施办法(试行)》(广中医研〔2015〕14号)规定,研究生“未按规定进行开题报告、开题报告评议,论文开题材料不全等”中期考核为不合格,“中期考核合格的研究生,方有资格参加下一年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一二等奖、及其他优秀研究生奖学金评选。

三、学位论文开题工作要求

1.院所、导师应加强研究生培养过程管理,严格执行《广州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工作要求》(广中医研〔2016〕18号),按时开展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工作。

2.研究生、院所应规范填写开题资料,保证资料的规范性、完整性。开题报告材料,由二级学院研究生管理部门保存至研究生毕业前培养审核,纳入毕业研究生培养审核材料,一并交研究生院审核归档。

3.学位论文开题开题申请表、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开题报告评议表样式参见《研究生培养手册》(附件2)。

 

附件1:《广州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工作要求》(广中医研〔2016〕18号)

附件2:研究生培养手册

 

广州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

2016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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