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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年上半年毕业研究生培养审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1-09 12:00:18   点击数:

关于做好2017年上半年毕业研究生培养

审核工作的通知

各院所、研究生培养基地:

按照研究生培养的相关规定,现需对2017年上半年毕业研究生(含港澳台兼读制研究生、延期毕业研究生)进行培养情况审核,并提交相关书面材料。

一、课程学习

按研究生课程学习的要求,根据《研究生成绩单》对其学习情况进行审核。

(一)硕士生:

学术型硕士生要求完成10门课程,专业型硕士生要求完成7门课,其中政治、统计、专业课为必修课,及格分为70分,英语及格分为65分,其他课程为60分。

注:政治包括《自然辩证法概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两部分内容,但按1门课程计。

(二)博士生:

学术型、专业型博士生,均要求完成7门课程,其中政治、统计(学术型)、循证医学、专业课为必修课,及格分为70分,英语及格分为65分,其他课程为60分。

(三)其他

港澳台学生在上述课程的基础上,免修政治课。外国留学生免修政治课、外语课。

注:研究生的培养类型是学术还是专业型,从录取时就确定了,在读期间不能随意更改。学术型的学科专业代码为100开头,专业型的学科专业代码为105开头。个人专业信息可自行登陆“教育部学信网”查询。

《专业课》由导师出题、批改给分,毕业学生必需要有《专业课》成绩,如仍没有《专业课》成绩的请查阅研究生院网站培养工作栏目《关于进行2017届毕业研究生专业课考试的通知》(2016年10月25日)。

二、开题情况

已按时完成开题工作。按研究生开题报告要求,研究生最迟须在二年级完成开题,并将文献综述,开题报告,开题报告评议表上交所在院所存档。

三、临床考核

临床专业学位研究生需进行临床轮训并临床考核,临床考核成绩要求80分以上。

四、学术活动

按照《广州中医药大学关于研究生参加学术活动的规定(试行)》的相关规定:“硕士研究生、非医攻博研究生在学期间参加学术活动应不少于10次,博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参加学术活动应不少于10次,做学术报告1次。”

港澳台学生、外国留学生此项不要求。

五、发表论文

(一)2013级(含)以前研究生

2013级(含)以前研究生延期至2017年毕业的,按照《广州中医药大学关于研究生在学期间发表学术论文要求的规定》,2017年上半年毕业发表文章要求如下:

1.科研型博士

至少在学术期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2篇,其中1篇须发表在中文核心期刊(根据论文发表时间的同时期中文核心期刊目录确定)、或国家核心期刊(属于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编制的“中国科学引文数据(CSCD)来源期刊中的核心期刊(自然科学类))、或SCI(需SCI收录证明)。

2.临床型博士

至少在在中文核心期刊公开发表论文1篇。

3.科研型硕士、非医攻博研究生

至少在学术期刊公开发表论文1篇。

临床型硕士、港澳台学生、外国留学生此项不要求。

(二)2014级研究生

1.科学学位(学术型)的境内硕士研究生

要求在学期间至少在中文核心期刊(北京大学图书馆发布,下同)公开发表与本专业相关学术论文1篇,或以前二名作者发表影响因子不低于1.0或以前三名作者发表影响因子不低于3.0的被SCI收录文章。

2.专业学位的境内硕士研究生

要求在学期间至少在科技核心期刊(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发布,下同)公开发表与本专业相关学术论文1篇,或以前三名作者发表被SCI收录文章。

3.科学学位(学术型)的境内博士研究生

在学期间须提交公开发表的与本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根据学科不同,具体要求如下:

(1)申请中药学、中西医结合基础的博士研究生须提交至少1篇发表影响因子不低于1.0的被SCI收录的文章;

(2)申请中医学、中西医结合临床的博士研究生须提交1篇SCI或3篇中文核心期刊(医史文献专业中华医史杂志、中医文献杂志视为中文核心期刊)发表的本专业相关学术论文。

以前二名作者发表影响因子不低于3.0或以前三名作者发表影响因子不低于6.0的被SCI收录文章可等同为以第一作者发表且影响因子不低于1.0的文章。

发表被SCI收录文章存在共同第一作者的,若另一共同作者也为我校申请学位人员,影响因子不低于3.0。

4. 专业学位的境内博士研究生

要求在学期间至少在中文核心期刊公开发表与本专业相关学术论文1篇。

(三)学校设置的创新人才培养项目(如“1+4”创新班)、硕博连读(含非医攻博)等项目发表论文标准以其培养方案中要求为准。

上述论文均要求以第一作者发表,并注明“广州中医药大学***研究生”(例如:广州中医药大学第一临床医学院研究生),增刊、文献综述、论文摘要不计其内。

六、材料提交

(一)研究生需要提交材料

研究生整理好以下材料交各二级院、所审核:

1.培养计划(一式两份,原件)

2.研究生成绩单(一式两份,原件)

3.文献综述、开题报告、开题报告评议表等(均为原件,文献综述和开题报告分开装订,各标注页码)。

4.《参加学术活动登记表》(原件)。

5.发表论文的相关资料复印件(包括期刊封面、目录、文章)。

6.临床专业学位的需要交:《临床轮训考核表》、《临床考核评分表》。

(二)院所需提供的材料

1.院所填写《2017年上半年毕业生培养审核合格名单汇总表》(见附件1)和《2017年上半年毕业生培养审核需补充材料名单汇总表》(见附件2)交研究生院培养办。

2.填写要求:请按照范例严格填写,表格部分数据已设置了可填写的有效数据,请点击该填写框,在下拉列表中选择可填数据。

(三)材料整理提交要求

1.研究生将材料提交所属院、所进行审核,院所将审核合格的研究生材料统一交研究生院。所有材料必需齐全方可提交,研究生院不接收不完整的材料。

2.每位学生自备纸质档案袋(或大信封)装个人提交材料,档案袋封面粘贴《2017年上半年毕业研究生培养审核材料目录》(见附件3),目录必须填写清晰、准确。

3. 各院所于2017年3月20日前完成2017年上半年拟毕业研究生材料的收集和初步审核,于3月25日前完成审核工作并将拟毕业研究生培养材料提交到研究生院(大学城校区办公楼613),联系人:罗向晗,39358484。

院所如需统一邮寄材料的(不接收学生个人寄送的材料),请邮寄至:广州市大学城广州中医药大学办公楼613室,罗向晗老师收,请用EMS快递寄送,邮寄后请及时确认快递是否顺利到达并被收件。

七、审核要求

请各二级学院按照上述相关规定,认真完成对2017年上半年毕业研究生的培养审核登记工作,培养审核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杜绝弄虚作假。

未达到培养审核规定要求的研究生将不准参加本季研究生答辩,并必须按照《广州中医药大学延期毕业研究生管理规定(试行)》(广中医研[2014]58号)文件精神,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延期手续。

为了不影响后期申请学位名单的公布,全部工作请务必于2017年3月25日前完成并提交书面材料。

联系人:罗向晗

联系电话:39358484

 

附件1:2017年上半年毕业研究生培养审核合格名单汇总表

附件2:2017年上半年毕业生培养审核需补充材料名单汇总表

附件3:2017年上半年毕业研究生培养审核材料目录

 

研究生院

2017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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