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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集中办理2017年执业医师考试《应届毕业研究生完成实践训练并考核合格证明》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2-20 16:06:58   点击数:

各院所、研究生培养基地:

执业医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即将结束,根据报名的相关要求,部分以研究生文凭报考的应届毕业研究生需要提供《应届毕业研究生完成实践训练并考核合格证明》,部分卫生行政部门要求该证明需要盖大学公章,如学生需要办理用大学公章,请按下列要求集中办理:

1.各学院、培养基地集中办理证明,不接受学生个人单独办理。研究生院只为在我校直属、非直属医院参加临床轮训的研究生办理证明。

2.学院、培养基地填写《使用学校行政印章申请表》(附件1),填写好基本情况及申请单位意见,签字盖章,并附《需开临床实践证明的应届毕业研究生名单》(附件2,名单需签字、加盖公章)。申请办理用章数要与名单人数一致,如不一致不予办理。

注:学生所在院、所没有附属医院的,还须提供参加临床实践的医院(我校直属、非直属医院)开出的临床轮训的证明。

3.请各学院、培养基地收集好以下材料

(1)《使用学校行政印章申请表》(附件1)

(2)《需开临床实践证明的应届毕业研究生名单》(附件2,名单需加盖公章)

(3)需开证明学生的已打印好的《应届毕业研究生完成实践训练并考核合格证明》(参见:附件3)

于24日(周五)交到大学城校区办公楼613室。研究生院将集中办理后续证明用章手续,于3月2日前办完并通知各院所联系人领回证明。

联系人:罗向晗 ,黄琼婵,39358484,大学城办公楼613室。

研究生院

20172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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