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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研究生​国际交流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0-24 15:10:18   点击数:

广中医研〔2017〕56号

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研究生国际交流项目的通知


各二级单位、相关部门:

为促进我校与国外著名高校、科研机构的学术交流,拓宽研究生的学术视野,提升研究生学术水平,提高研究生的科研创新能力,促进研究生培养质量的提高,学校设专项基金用于资助优秀研究生出国访学与国际合作研究项目。根据《广州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国际交流与留学项目实施办法(试行)》有关精神,现组织开展2017年研究生国际交流项目申报工作,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与申报限额

  本项目的申报对象面向广州中医药大学全日制在读研究生。2017年资助10名研究生,出国交流时间为6-12个月,资助额度为每人5万元/半年,10万元/年。

二、申报条件

  申报对象为广州中医药大学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不含委培生、定向生),年龄不超过35岁。已完成课程学习并进入学位论文研究阶段,成绩优秀,专业基础扎实。

(一)身体及心理健康状况符合出国要求。

(二)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外语交流能力。

(三)出国研修内容须是本人学位论文的主要内容,论文选题为本学科前沿,在理论或方法上有创新,达到国际、国内同类学科先进水平,在校期间有条件发表SCI高水平学术论文,并具备培育广东省优秀学位论文的潜力。

(四)国外导师应在相关领域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申请对象需提交国外院校正式邀请信复印件、国内外导师共同制定的研修计划、推选单位出具的外语考试(核)证明和可能发生的与学习相关费用说明。

(五)入学(科研)时间为申请当年。申请人如无法在规定毕业时间内完成留学计划,需推选单位单独出具同意推迟答辩、毕业的书面证明。

(六)本项目不接受已获各级政府部门留学基金资助人员的同类申请。既往已获学校研究生创新计划项目(国际交流项目、优博培育项目)资助的研究生,不再申报。

三、申报程序

(一)个人申请:由导师推荐、研究生申请,填写提交《广州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国际交流项目申请书》(要求纸质材料各一式5份、电子文档各1份)及相关材料。

(二)院系审核:各院、所应对申报项目进行精心遴选和组织,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与推荐,填写《广州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国际交流项目汇总表》(要求纸质材料、电子文档各1份)与申请材料一并于11月8日之前提交材料至大学城校区办公楼613室研究生院培养办(联系人:罗向晗),逾期不予受理。

(三)学校审批:由研究生院根据申报情况组织评审与审批工作,在11月公布资助名单。

四、其他说明

(一)资助以申请计划出国时间为准,当年有效,逾期未出国者,则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二)研究生国际交流项目的管理以《广州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国际交流与留学项目实施办法》为准。

附件:1.广州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国际交流项目申请书

      2.广州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国际交流项目汇总表

广州中医药大学

2017年10月9日

广州中医药大学校长办公室              2017年10月 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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