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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通知:关于开展2018年研究生中期考核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6-12 10:38:35   点击数:



关于开展2018年研究生中期考核的通知

 

各院所、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研究生培养过程管理和质量监控,根据《广州中医药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实施办法》)有关要求,现就2018年研究生中期考核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一)我校2016级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

(二)在职人员以同等学力申请博士、硕士学位学员,拟在2019年申请学位者;

(三)2016级以前入学的研究生,由于办理休学后复学、办理延期毕业申请等,拟在2019年申请学位者;

兼读制研究生参照执行。

二、考核内容

考核主要内容,包括思想表现、培养计划书、课程学习情况、开题报告及论文进展情况、参加学术活动情况、在校期间发表论文情况、参加临床轮训和科研实践情况、中医专硕通过执业医师资格证考试情况等。具体内容要求参见《实施办法》。

三、考核程序

本次考核按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在线填报与纸质版材料审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研究生、导师、院所研究生工作秘书系统操作指南另行发布。

(一)自我鉴定

研究生本人在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填写《广州中医药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表》,《广州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发表学术论文情况中期鉴定表》,填写完成后,在线打印表格交导师、院所审核,并准备好相关附件材料、备查。

(二)导师审核

导师逐项审核研究生的自我鉴定及附件材料,作出评价,在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中完成审核并在纸质材料上签名。

(三)院所审核

1.各院所根据实际情况,可组织专家小组进行材料审查,并作出评价,专家小组组长签名。

2.院所研究生教育主管领导签名、盖章。

3.根据专家审核意见、院所领导审核意见,在系统中完成线上审核,生成本院所的中期考核汇总表。

4.院所中期考核名单应在院内公示。

(四)学校审核

1.学校对非直属单位报送名单及考核材料进行书面审核。重点对研究生开题情况、学术论文发表情况、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执业医师资格证考试情况进行审核。如进行现场检查的,另行通知。

   2.学校组织专家对直属单位的中期考核材料进行现场抽查、复核。并对学院中期考核工作进行评定,评定结论可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

本次中期考核中,凡院所考核合格人数占本院应参加考核人数比低于80%的单位,不得评为中期考核优秀单位。凡抽查审核中,中期考核结论报送差错率高于20%的单位,不得评为中期考核优秀单位;抽查审核中,中期考核结论报送差错率高于50%的单位、不按要求提交材料的单位,视为中期考核不合格单位。

(五)公布考核结果

1. 7月10日前,公布各院所研究生中期考核合格名单。中期考核合格名单以研究生院公布的第一批合格名单为准,供各类研究生奖助学金评比、评优评选活动参考。

2. 9月-10月,对直属单位中期考核工作进行现场抽查,公布中期考核工作各院所检查结果。现场检查的材料主要包括:研究生中期考核表、研究生培养计划、学术活动登记表、开题报告、文献综述、成绩单、发表学术论文情况鉴定表及实验、调研等原始记录、中医专硕通过执业医师资格考试情况(汇总名单)、院所研究生管理制度、研究生培养创新性做法经验材料等。检查时,以上材料均可提供原件或复印件,请各院所准备。

四、考核结论与处理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为中期考核不合格:

1.违反校纪校规,或因学术道德不端等行为,产生不良影响者;

2.未按要求撰写和完成《培养计划书》;

3.课程学习未达规定门数,或成绩未达规定要求;

4.未按规定进行开题报告、开题报告评议,论文开题材料不全等;

5.研究生参加学术活动次数不足6次者(以3年10次计算,截至中期检查之日。以登记卡盖章、学分条等为依据,院所审定);

6.未按院所安排和导师要求开展临床轮训或科研实践;

7.研究生发表学术论文情况导师鉴定意见为“不合格”。

(二)中期考核合格的研究生,可进入下一阶段的培养。中期考核合格的研究生有资格参加下一年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一二等奖及其他优秀研究生奖学金评选,具体情形以各类奖学金评比通知为准。

(三)中期考核不合格的研究生,可于公布中期考核结果3-6个月内,向院所提交补充材料,经考核合格后,可以列入中期考核合格名单,但补充的合格名单不作为具有评奖学金及评优评选资格的参考名单。

五、材料报送

(一)学生向院所提供材料

研究生按中期考核表中项目要求向院、所提供中期考核材料审核,具体方式和提交时间按院、所通知要求。

(二)院所提交研究生院的材料

1.直属研究生培养单位:从系统导出并打印《研究生中期考核名单汇总表》,院所主管领导签字、院所盖章,交研究生院。

2.非直属研究生培养单位:(1)从系统导出并打印《研究生中期考核名单汇总表》,院所主管领导签字、院所盖章。(2)提交参加中期考核研究生的开题报告评议表复印件、《广州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发表学术论文情况中期鉴定表》复印件,交研究生院。

(三)院所提交研究生院材料的要求

1.学生材料按学号从小到大顺序排列;

2.材料要求7月5日前提交;

3.如需邮寄材料,请邮寄至:广州市大学城广州中医药大学办公楼613室,谢燕玲老师或罗向晗老师收(电话:39358484)。请用EMS快递寄送。

六、资金安排

开展研究生中期考核,是加强研究生培养过程管理和质量监控的重要举措。资金安排已列入学校“高水平大学建设”统筹资金。根据各院所报送参与中期考核名单及考核工作情况,学校拟按生均一定标准,拔付给各院所资金,作为专家评审费等。

特此通知。

广州中医药大学

2018年6月6日

 

(材料寄送联系人:谢燕玲、罗向晗,电话:39358484、系统技术问题联系人:黄琼婵,电话:393584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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