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研究生院
首页|部门概况|招生工作|培养工作|学位工作|管理工作|思政工作|就业工作|导师队伍与风采
  通知公告  
 

  站内搜索
 
 
 
当前位置: 首页>>培养工作>>通知公告>>正文
 

关于开展2018年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9-18 14:22:40   点击数:

中医研生〔2018〕69

关于开展2018年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院所、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8年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粤教研函〔2018〕12号)精神,现就我校开展广东省2018年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申报认定工作如下:

(一)申报认定类别

我校通过校内申报组织遴选,拟推荐至教育厅进行申报认定的项目包括以下3类:

1.广东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研究项目,拟不超过5项,其中重点项目不超过1项。

2.广东省研究生示范课程建设项目,拟不超过4项。

3.广东省联合培养研究生示范基地,拟不超过6项。

根据教育厅文件精神,本次申报的各类项目均列入学校年度高等教育“创新强校工程”总体规划中。

(二)申报遴选要求

1.各院所申报项目的条件应遵循“粤教研函〔2018〕12号”文附件《2018年广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申报条件及名额》中的基本要求和具体要求。

2.有同类未结题(验收)项目的负责人不得重复申报。

3.联合培养研究生示范基地项目,申报合作单位要求是我校研究生培养基地,并遵循《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联合培养研究生示范基地建设的管理办法》(粤教研〔2013〕2号)及《广州中医药大学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广中医研〔2014〕20号)。

4.凡我校研究生培养合作单位申报“广东省联合培养研究生示范基地”项目,均为立项不资助,并由合作单位向学校出具项目经费资助承诺函。

5.示范课程建设项目须为已列入我校博士、硕士研究生教学计划的课程,包含公共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选修课等。

(三)申报材料报送

1.以院所为单位,填写本院所申报项目汇总表(附件3,纸质版1份,电子版1份)、广州中医药大学省财政专项经费使用计划表(纸质版1份,电子版1份)、连同各项目申报材料(申请书纸质版7份、电子版一份)于9月28日中午12点前报研究生院培养办。

.学校组织专家进行校内遴选,遴选结果及拟推荐至教育厅进行申报认定的项目名单校内公示。

联系人:罗向晗,电话:39358484。

附件:

1.《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8年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粤教研函〔2018〕12号)

2. 2018年广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汇总表

3.粤教研函〔2018〕12号附件(项目申请书)

4. 广州中医药大学省财政专项经费使用计划表

研究生院

2018年9月18日

广州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               2018年9月18日印发

上一条:2018-2019学年上学期研究生课表
下一条:转发:2018年下半年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报名通知

关闭

打印】    【收藏

 
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
中国博士后
广东省学位委员会
广东省教育厅
广州中医药大学 研究生院
 
 
 

广州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2016

通讯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大学城外环东路232号广州中医药大学办公楼      邮编:510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