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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研究生国际交流与留学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9-27 16:46:27   点击数:

广州中医药大学文件

广中医校办〔2019〕56号


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研究生

国际交流与留学项目的通知

各二级单位、相关部门:

为促进我校与国外著名高校、科研机构的学术交流,拓宽研究生的学术视野,提升研究生学术水平,提高研究生的科研创新能力,促进研究生培养质量的提高,助力高水平中医药大学建设和“双一流”建设,学校设专项资金用于资助优秀研究生出国访学与国际合作研究项目。根据《广州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国际交流与留学项目管理办法》(广中医研〔2019〕22号)规定,现组织开展2019年研究生国际交流与留学项目申报工作,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与条件

(一)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无违法犯罪记录,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自愿在学成后回国为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二)国外导师应在相关领域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申请对象需提交国外院校正式邀请信复印件、国内外导师共同制定的研修计划、推选单位出具的外语考试(核)证明和可能发生的与学习相关费用说明。

(三)身心健康、达到出国(境)要求。

(四)广州中医药大学全日制在读优秀博士研究生、二、三年级优秀硕士研究生(均不含委培生、定向生),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岁。已完成主干课程学习并进入学位论文研究阶段,成绩优秀,专业基础扎实。

(五)出国研修内容须是本人学位论文的主要内容,论文选题为本学科前沿,在理论或方法上有创新,达到国际、国内同类学科先进水平,在校期间有条件发表SCI高水平学术论文,并具备培育广东省及全国中医药行业优秀学位论文的潜力。

(六)本项目不接受已获各级政府部门留学基金资助人员的同类申请。既往已获学校国际交流项目资助的研究生不得再申报。已受资助研究生,未按照《广州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国际交流与留学项目管理办法》认真执行,且未经过批准随意变更留学期限及出访机构的,其导师所带研究生将不得申报此项目。

二、申报程序

(一)个人申请:由导师推荐、研究生申请,填写提交《广州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国际交流项目申请书》(纸质材料一式5份、电子文档1份)及相关佐证材料。

(二)院系审核:各院(所)应对申报项目精心组织遴选,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与推荐,填写《广州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国际交流项目汇总表》(纸质材料、电子文档各1份)与申请材料一并于10月31日之前提交材料至大学城校区办公楼613室,逾期不予受理。

(三)学校审批:由研究生院根据申报情况组织专家评审、结果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审批,拟在11月中旬正式公布评审结果。

三、资助与管理

(一)本项目主要资助研究生赴国外从事课题研究,留学期限一般为6个月、12个月两类。资助标准:2019年拟资助30名研究生,资助额度上限为每人5万元/半年、10万元/年。学校根据高水平大学及“双一流”建设经费下达情况,可适度调整资助名额及调配资助金额。

(二)入学(即出国<境>交流学习)时间为2020年6月之前。逾期未出国(境)者,则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三)申请人如无法在规定毕业时间内完成留学计划,需推选单位单独出具同意推迟答辩、毕业的书面证明。

(四)未尽事宜,请遵照《广州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国际交流与留学项目实施办法》。

附件:1.广州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国际交流项目申请书

2.广州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国际交流项目汇总表

广州中医药大学

2019年9月27日

(联系人:吕东勇、谢燕玲,联系电话:39358484,邮箱:xyl@gzucm.edu.cn

广州中医药大学校长办公室  2019年9月2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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