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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留学基金委2019年赴俄罗斯专业人才培养计划(第二批)申报工作通知

发布时间:2019-10-22 16:50:40   点击数:

国家留学基金委2019年赴俄罗斯专业人才培养计划(第二批)申报工作通知

 

各院所、研究生培养基地: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转发国家留学基金委2019赴俄罗斯专业人才培养计划(第二批)遴选的通知2019年公派出国赴俄罗斯留学人员的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一)博士研究生:36-48个月(可含一年预科学习)

(二)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6-24个月

(三)硕士研究生:24-36个月(可含一年预科学习)

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3-36个月

二、申报时间

(一)网上报名开通时间:20191022-29

(二)我校书面材料提交截止时间:2019111日,逾期不再受理。(按相关要求,学校收齐材料后还需办理相关手续,请务必按时交材料)

申报流程

(一)拟申请人员自行查看《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转发国家留学基金委2019年赴俄罗斯专业人才培养计划(第二批)遴选的通知,确定是否有资格申请。

(二)申请人按申请材料中的清单及说明准备各项申请材料。

(三)经所在单位同意后,申请人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并提交所在单位审核。

(四)各院所(研究生所在学院、医院、研究所)严格按国家留学基金《选拔简章》及相应项目的条件和要求,对申请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的人员申报资格和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填写《单位推荐意见表》、《广州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国际交流项目汇总表》(附件2)。

)材料提交:

1.将完整的申报材料、《广州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国际交流项目汇总表》纸质版提交研究生院培养办(大学城校区办公楼613),电子版发老师邮箱:xyl@gzucm.edu.cn

2.将单位推荐意见(个人草拟,word文档)发至老师邮箱。

)研究生院进行资格复核,报学校批准,并报省教育厅。

五、咨询及受理机构

(一)研究生院培养办与学位科,联系人:谢老师,39358484,xyl@gzucm.edu.cn

(二)广东教育国际交流服务中心,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23号广东省教育厅交流合作处,咨询电话:(020)37628703

附件1:《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转发国家留学基金委2019年赴俄罗斯专业人才培养计划(第二批)遴选的通知》

附件2:《广州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国际交流项目汇总表》

研究生院

2019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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