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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培育项目的通知

研生〔2019〕26号
发布时间:2019-11-25 14:56:20   点击数:

各学院、中心,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广州中医药大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培育项目管理办法》(广中医校办〔2019〕95号)有关精神,现组织开展2019年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培育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与申报限额

本项目的申报对象面向全校博士生导师。

学校设立“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培育项目专项资助基金”,每名申请人最高可获经费资助2万元。

本项目遵循“科学公正,注重创新,严格筛选,宁缺毋滥”的原则,学校最终资助名额原则上不超过10项。

二、申报条件

(一)申请人条件

1.申请人须为广州中医药大学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主持并在研国家重大科技专项、国家973计划、国家863计划、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等国家级项目。

2.其本人研究方向稳定、科研经费充足,有意愿、有能力、有信心对博士生学位论文撰写和相关学术成果发表提供高水平业务指导和技术监督,使博士生能够在其研究领域取得突破性的进展,有望争创全国中医药行业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广东省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等。

(二)培育对象条件

1.思想品德端正,学术作风严谨,研究态度认真,工作踏实稳健。

2.学位论文选题为本学科前沿,有重要的理论意义或现实意义;在理论或方法上有创新,达到国际、国内同类学科先进水平,具有较好的社会效益或应用前景。

3.已取得与学位论文密切相关的,并能反应学位论文水平的代表性研究成果,具体包括:①学术论文(被SCI、EI收录的相关学术论文、CSCD论文、中文核心期刊论文);②学术专著;③专利(获得授权并已转化或应用者最优);④奖励等。

4.申请者所在的院、所同意对项目给予配套经费的,优先支持。

三、申报程序

(一)个人申请:符合申报条件者填写《广州中医药大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培育项目申请书》(要求纸质材料各一式5份、电子文档各1份),并提交有关研究能力的证明材料。

(二)学院审核推荐:各学院、中心对申报项目进行精心遴选和组织。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与推荐,填写《广州中医药大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培育项目汇总表》(要求纸质材料、电子文档各1份),一并于12月15日前报研究生院,逾期不受理。

(三)学校评审:由研究生院组织专家评审,评审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学校发文公布资助名单。、

四、项目管理

按《广州中医药大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培育项目管理办法》相关要求执行。

(联系人:曾庆波 3935848413926073393)

附件:1.《广州中医药大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培育项目管理办法

        2.《广州中医药大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培育项目申请表》

        3.《广州中医药大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培育项目汇总表》

广州中医药大学

2019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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