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研究生院
首页|部门概况|招生工作|培养工作|学位工作|管理工作|思政工作|就业工作|导师队伍与风采
  通知公告  
 

  站内搜索
 
 
 
当前位置: 首页>>培养工作>>通知公告>>正文
 

关于广东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研究项目中期检查及结题验收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3-19 17:07:14   点击数:

各课题负责人:

根据《广东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研究项目实施管理暂行办法》(下面简称《管理办法》)要求,学校对2017年至2019年立项的广东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研究项目开展中期检查及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期检查工作

(一)检查范围

凡是立项时间超过一年的重点项目,以及立项时间超过半年的面上项目和自筹项目,均须进行中期检查。

(二)检查方式

检查工作主要由项目负责人自行组织,检查程序自定。检查结束后须将各项目的中期检查表(附件1)以及中期检查汇总表(附件2)报送研究生院。视情况组织专家对部分项目进行抽查。

二、结题验收工作

(一)验收范围

凡是立项时间超过2年的重点项目,以及立项时间超过1年的面上项目,均应进行结题验收。

(二)验收方式

项目负责人按照《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组织成果鉴定和初步验收后,将有关项目的结题验收表(附件3)报送研究生院。研究生院将对课题结题材料进行审核,对符合《管理办法》规定且达到结题要求的项目予以结题,并报省学位办。

(三)材料报送

根据《管理办法》,各课题负责人自行组织有关专家对课题进行检查、验收,并填写好附件相应表格中的全部内容,全部检查(验收)材料请于2020年4月7日前报送到研究生院;报送材料要求纸质材料一份,同时将电子文档发送至研究生院吕东勇邮箱。

三、工作要求

1.请各课题负责人认真组织该项工作,如实填报检查(验收)结果。

2.需要延期接受检查(验收)的项目,应提交书面申请,说明原因及延期检查(验收)的时间,否则视为检查(验收)不合格。

3.未提出申请且不能按时提交检查(验收)材料、不接受检查(验收)或在检查(验收)工作中弄虚作假的,将按照《管理办法》给予处理。

特此通知!

联系人:吕东勇, 39358483,18198915670

lvdongyong2006@gzucm.edu.cn  

附件1:广东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研究项目中期检查表

   附件2:广东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研究项目中期检查汇总表

附件3:广东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研究项目结题验收表

  附件4:广东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研究项目实施管理暂行办法

研究生院

2020年3月19日

上一条:关于开展2020年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申报认定工作的通...
下一条:转发国家留学基金委关于调整2020年部分国家公派出国留学...

关闭

打印】    【收藏

 
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
中国博士后
广东省学位委员会
广东省教育厅
广州中医药大学 研究生院
 
 
 

广州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2016

通讯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大学城外环东路232号广州中医药大学办公楼      邮编:510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