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高师、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上交学位证书相片的通知
2009年申请硕士学位的在职人员:
2009年申请硕士学位的在职人员,包括高校教师与同等学力人员在职申请硕士学位,请于2009年5月30日前,上交大一寸蓝底免冠证件相片2张至所在二级学院管理人员,相片背面注明:姓名、专业、出生年月日,用于学位证书的制作。过期未交者,造成学位证书制作的延误,后果自负!
研究生处
2009-5-21
上一条: 关于我校2009年学位信息报盘网上提交的通知 下一条: 关于做好2009年我校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工作的通知
【关闭】
【打印】 【收藏】
广州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2016
通讯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大学城外环东路232号广州中医药大学办公楼 邮编:510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