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4年研究生学位论文检测工作的通知
各院、所,2014届毕业研究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教育部《严肃处理高等学校学术不端行为的通知》(教社科〔2009〕3号),《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4号)以及《广州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学术道德规范管理条例》、《广州中医药大学
博、硕士学位论文检测办法(试行)》的相关精神,为了营造良好的校园学术氛围,纠正学位论文中数理统计错误,杜绝学术不端行为,提高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2014年研究生学位论文检测工作安排如下:
一、工作目标
凡是我校研究生学位论文,必须先经过查重检测与统计学检测,通过并获得"统计学处理合格证明"后(见附件1),方可送评审,继而申请答辩。
二、工作程序
(一)学术不端行为检测(查重检测)
检测对象:2014年上半年拟申请答辩的全体博士、硕士研究生(包含同等学力申请学位人员、港澳台境外生)
研究生提交电子版论文至院所(中心),各培养单位与各分委会牵头单位联系落实本院所查重检测工作,各分委会牵头单位负责检测分账号维护及密码安全。
(二)统计学检测
检测对象:2014年上半年拟申请答辩的全体博士研究生(含港澳台境外博士生)
研究生提交纸质版论文初稿至院所(中心),由学院统一送至基础医学院统计学教研室或DME中心检测(基础医学院统计学教研室负责学术学位申请人学位论文数据检测及认定工作;DME中心、第二临床医学院方法学创新团队负责专业学位申请人学位论文数据检测及认定工作)。论文须隐去本人和导师的姓名及专业方向等内容。同时提交数据电子版,格式与所使用的统计软件一致,备于检测。
统计学检测合格者,将由相关部门出具"检测合格证明",作为达到检测要求凭证。
三、时间安排
3月30前,各学院、分委会将学位论文报送统计学教研室或DME中心检测
4月20日前完成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和统计学检测
4月30日前报送检测结果到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
四、有关工作说明
1.未按要求参加检测的学位论文不得参加答辩
2.具体实施办法请参照附件《广州中医药大学博、硕士学位论文检测办法(试行)》
联系人:任金玲 史亚飞
电 话:39358483
E-MAIL:rjl5470@gzucm.edu.cn
附件:
1.统计学审核证明.doc
2.《广州中医药大学博、硕士学位论文检测办法(试行)》.doc
研究生院学位办
二〇一四年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