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所、2013届毕业研究生:
为逐步完善与规范我校研究生学位申请工作流程,保障研究生培养和学位授予质量,根据2013年学位申请工作安排,今年我校申请学位(论文答辩)人员名单确认、提交工作均通过"研究生管理系统"完成。各学位申请人和院、所需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在规定截止日期前按时完成学位申请注册登记并提交各单位2013年学位申请人员的名单。2013年最终申请学位(论文答辩)人员名单将于4月20日以文件形式分发各二级单位,并据此文件下拔答辩经费。
一、关于系统
广州中医药大学研究生管理系统,如图所示,可点击网址:http://gradmis.gzucm.edu.cn/yjsms/index.action或从"广州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处首页"右上角"管理系统"直接进入)。
学生,账号:学号、密码:身份证号或123456(或个人自设密码)
管理人员,有账号人员,使用原账号、密码登录;无账号人员,点击"教职工注册",注册新用户账号(具体参见《2013年关于注册研究生管理系统教职工账号的通知》)。
二、申请学位注册登记
1. 学生工作:2013年4月5日前完成(逾期不再接受2013年学位申请要求)。
(1)计划2013年申请学位的全部类型研究生(全日制、七年制、同等学力等)使用个人账号、密码,登录"广州中医药大学研究生管理系统"。
(2)进入个人界面,选择"学位管理",填写基本信息,进行学位注册登记。经本人核对,确认信息无误后,保存提交,等待院所老师审批。
(3)对于系统中已有个人账号,输入密码不正确,尝试使用"123456"登录;若上述操作无效,务必第一时间与二级单位负责老师联系,恢复初始密码或者补录到系统中,4月5日-4月10日再登录系统完成学位注册登记。
2. 管理人员工作:2013年4月15日前完成。
(1)审核本单位拟申请学位人员信息。院所管理老师使用账号、密码登录研究生管理系统,点击学位管理-学位信息管理-依次核查申请学位人员姓名、性别、证件类型及号码(重点)、院系所、学位层次类别(重点)、学科专业(重点)、学制形式等信息。
注意:证件号码必须下列五种之一,兼有多个类型证件首选身份证号(便于提取出生日期),且务必与2013年电子拍照时所登记信息保持一致(否则将影响后期学历电子注册和学位授予信息年报时匹配上传电子照片):
证件类别 | 要求说明 |
①内地身份证: | 中国大陆人士(除现役军人外)一律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证件,证件号码为15位或18位。 |
②军人证件: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现役军人(含武装警察、军校学员)填写军人证件。证件号码须以汉字开头,以"号"字结尾,如"参字第1446707号"、"海字第140832号"、"武总字第017523号"等。 |
③港澳台身份证件: | 港澳人士填写"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人士填写"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
④华侨身份证: | 海外华侨填写其持有的华侨身份证,无华侨身份证者在证件号码字段中填写中国护照号码。 |
⑤外籍护照: | 外籍人员填写外籍护照号码。 |
六种层次类别含义说明:
①学历教育博士:学术型博士(科学学位博士)
②博士专业学位(含中医师承、同等学力博士):专业学位博士
③同等学力博士:仅指以博士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学术型学位者。
④学历教育硕士:学术型硕士(科学学位硕士)
⑤硕士专业学位(含中医师承、同等学力硕士):专业学位硕士
⑥同等学力硕士:仅指以硕士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学术型学位者。
(2)恢复本单位学员初始密码或补录系统。对于系统中已有个人账号,但忘记密码同学,院所老师使用恢复密码功能,恢复学生初始密码;对于无法在系统中查询到的学生,登记该生信息,填写《研究生管理系统补录汇总表》,于4月1日前,将《汇总表》通过公文邮件发送至研究生处学位科,由我处联系信息中心后台导入。
(3)提交本单位拟申请学位人员名单。上述信息审核完毕后,汇总生成本单位最终确认2013年拟申请学位(答辩)人员名单,打印纸质版并加盖单位公章,于4月15日前上报研究生处备案。
联系电话:39358483
研究生处
2013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