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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证书、学位授予信息年报要求相片规格

发布时间:2012-06-14 00:00:00   点击数:

根据国务院学位办关于学位授予信息年报上传录入系统、制作证书规定,学历学位获得者直接使用学历电子注册电子照片上报(此由新华社广东分社中国图片社统一拍照,学校按例于每年年底集中组织一次拍照,原则上要求所有学位申请者依时参加)。因故未拍照的所有人员(包括错过指定机构每年规定拍照时间、异地攻读学位人员以及同等学力、中医师承申请学位人员等)照片参考如下标准采集、提交

·图片尺寸(像素):宽120、高160

·大小:≤10K、格式:JPG

·成像区全部面积48mm×33mm;头部宽度21mm-24mm,头部长度28mm-33mm;下额到头顶25mm-35mm;像长35mmX45mm

·被摄人服装:白色或浅色系

·照片背景:单一蓝色输出蓝色色值(RGB或GMYK):R51 G143 B178 或C80 M13 Y20 K3

电子照片必须由数码相机拍摄,免冠,头顶距离顶部约占照片高度的3/10。

电子照片以"姓名+证件号码"命名。如中国大陆人士为"张三-123456789123456789",以此类推。

证件号码:

①内地身份证:中国大陆人士(除现役军人外)一律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证件,证件号码为15位或18位。

②军人证件:中华人民共和国现役军人(含武装警察、军校学员)填写军人证件。证件号码须以汉字开头,如"参字第1446707号"、"海字第140832号"、"武总字第017523号"等。

③港澳台身份证件:港澳人士填写港澳地区身份证号码,台湾人士填写"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台胞证)号码。

④华侨身份证:海外华侨填写其持有的华侨身份证,无华侨身份证者在证件号码字段中填写中国护照号码。

⑤外籍护照:外籍人员填写外籍护照号码。

注:个人提交照片因非指定机构专业拍摄,可能会产生诸如电子照片不合规范影响学位授予信息年报等特殊问题,相关后果需由学位申请者自行承担。

广州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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