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单位、师承学员:
现将第四批师承工作学位论文评阅相关要求与程序说明如下:
总体要求:按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第四批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结业考核及学位授予实施办法》精神,学位论文评阅由各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和学位授予单位共同组织,将继承人的论文送交相关专业专家(申请硕士学位2名,申请博士学位3名)评阅并填写论文评阅意见书(表7见后)。评阅不合格者,继承人应按评阅专家提出的修改意见进行修改,修改后再次送交同一专家评阅,合格者方能参加论文答辩。再次修改仍不合格者,取消论文答辩资格。
时间:10月25日—11月12日
方式:校内(含非直属附属医院)由二级单位具体实施,统一送评。校外及省外由研究生处实施。
校内各师承学员(校本部、附属医院、非直属附属医院)请于28日前送相关材料至本单位科教科或研究生管理部门;校外及省外于28日前送材料至广州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处。材料包括硕士学位论文、论文评阅意见书一式2份;博士学位论文、论文评阅意见书一式3份。格式统一按照国家局文件规定要求执行。
专家要求:申请硕士学位者需送交2名(校外专家1名)、申请博士学位者需送交3名相关专业专家(校外专家1名),按《论文评阅意见书》评阅并提出修改意见。
结果:请各单位务必于11月12日前将论文评阅意见书收齐,并汇总评阅结果上报研究生处。
评阅费:先由学员支付,11月20日以后各二级单位凭《论文评阅发放单》(附1见后)统一到大学报销。校外、省外学员由研究生处收齐单据,统一办理报销手续。
标准:1、硕士研究生论文的评阅,每份补贴80元,共160元。
2、博士研究生论文的评阅,每份补贴100元,共300元。
附:
论文评阅意见书.doc
论文评阅费发放单.doc
广州中医药研究生院
2011-10-27